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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7 章 晋江文学城独家发表/捉虫(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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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藤新一举着手机,露出里头灰扑扑的小毛团的照片。

里头还有视频,包括散步,吃饭,奔跑在内,各个角度的画面应有尽有。

一栋带着大庭院的别墅门口。

留着八字胡,看上去约莫五六十岁,身后还蹲着一只健壮德系杜宾犬的长尾先生脊背笔直。他摸了摸自己的下巴,看着手机里的小狗崽,嗓音满是不确定:

“这只……狗?如果你确定是狗的话,我看着像是捷克狼犬的幼崽。”

“捷克狼犬?”新一重复了一遍,在脑内思索,却没有找到结果。

这少有的不在他知识储备内,但也不算稀奇。才十来岁的少年,再怎么聪明机智,知识储备广阔,也不能做到面面俱到,无所不知。

新一更在意长尾先生脸上的犹豫:“这种狗怎么了吗?长尾先生?”

“嗯……我只是觉得像,但不能打包票。”长尾先生慢条斯理的点评:“虽然瘦小,看着有些其貌不扬,但我曾经在国外狗舍见过很多捷克狼犬的幼崽,基本可以确认一致,唯独你照片里那小东西毛有点偏长,这就和捷克狼犬不太像了,加上你说它被遗弃过……这些点加起来,让我很犹豫啊。”

“诶?”

工藤新一不由追问,随后才从老人口中得知他犹豫的原因。

捷克狼犬是一种大型犬,诞生历史相当短浅:1955年,有人计划用德牧与喀尔巴阡狼培育一向新犬种,并着手开始选育;1982年,这个新犬种正式被认定为是一个国家犬种;1989年,捷克狼犬被世界犬业联盟评定为一个全新品种。

相当年轻。

这也就意味着:相当小众,也相当的昂贵。

捷克狼犬的皮毛笔直且浓密,但不算很长。身高最大能到75cm上下,比一些阿拉斯加都要高,在城市范围,尤其是日本地区,这已经算得上是相当惊人的大型犬了。

捷克狼犬最大的问题,在于稀缺,昂贵,且太像狼了。

——这就导致很多黑心培育人为了赚钱,擅自拿狗和狼配种,把空有外观的混血二代狼当做捷克狼犬售卖。

天知道混血狼二代和已经保留下稳定基因与性格波动区间的品种犬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

捷克狼犬虽然混有狼的基因,但在一代代培育之后,早已不再和狼交换血统,基因里属于狼的部分,也已经完全被筛除到可以略微不计的程度。

品种之所以能够被认定为一个“品种”,稳定的基因功不可没。

追求“品种”最重要的原因,是它们的性格波动区间有限。

只要没被虐待过,伤害过,特定培养过,纯血统的品种宠物,基本不会对人类有主动攻击性。

真正的捷克狼犬,一定会是狗。

它们如今的性格,几乎和德牧一模一样:对人忠诚温顺,活泼勇敢。

哪怕性格差异再大,也不能与二代狼相提并论。

长尾先生犹豫的原因,就在于这一点。

——流浪的捷克狼犬幼崽,血统不纯的可能性很大。照片里那只瘦弱小毛团偏长的毛发,也隐隐暗示了不纯的血统。

捷克狼犬幼犬的毛没有那么长。

而因为在亚洲很少见,很昂贵,一般很少会有人把这种狗丢掉——除非,原主人发现自己被人骗了,自己到手的不是纯种狗。

如果只是捷克狼犬与其他狗混合的不纯还好说,万一是混血二代狼的话,那就有点麻烦了。

养狗和养狼到底不是一回事。

后者会有很大概率留下野性,例如狼这种生物,很多种类都是会有在长大后挑战领袖、取代狼王地位的本能。

换句话来说。

——混血狼二代,长大有袭击饲主,宣告“新领袖”地位的本能。

尤其这还是只雄狼。

工藤新一呆住了。

他满脸纠结,不可思议,自己也一时半会不知道怎么办。

毕竟,要怎么测一只流浪狗的父母与直系二代的身份?

这个年代的日本,可还没有民用的宠物基因检测渠道呢。

直到爱狗的长尾先生——他自己养了一只杜宾一只德牧,对这种帅气的大型犬颇为热衷——在反复犹豫后,仍旧下定决心,还是打算收养它。

“没、没问题吗?”新一问。

“养大型犬我还是有经验的。”长尾先生看向自己身后的杜宾犬,“而且,我坚信环境效果作用更大,有研究员将幼狼抱回来和成年狗同养,长大后的狼也基本表现出更接近于狗的性格,我有它们呢,大不了我多费心好了。”

长尾先生点头确定要接手小麻烦了。

工藤新一反复确认,最后便带着这个消息,打电话告知给了尼昂先生。

“可能是混血狼?”

接到电话的尼昂眉头一挑,并低头看了看脚边那只傻了吧唧的丑毛团,表情古怪:

“这还真是完全看不出来。”

【我也看不出来……明明散步吃饭都很乖。】

用脚碰了碰小毛团,银灰皮毛的小家伙迷迷糊糊的歪头,然后摇着尾巴去蹭人的腿。

尼昂半月眼,斩钉截铁:

“就算是血统不纯,这家伙也该是纯种狗和其他狗的混血,狼什么的就纯属危言耸听。”

【如果是这样就最好啦,我也希望只是混血狗。】新一叹气,【总之,这个月真的是麻烦医生你了,我明天去接那孩子。】

“需要我开车送吗?狗窝那些东西,还有狗粮,还要一块拿过去吗?反正我这里留着也是丢掉。”

【啊,这个不用,领养人家里东西都很齐全,而且也不远,就隔了二条街而已。明天周末,我和小兰带它散步,直接送它过去好了。】

“那行。”

挂断电话,尼昂呼出一口气。

次日,在工藤新一和毛利兰来接小

狗的时候,他直接开门,让他们进来给毛团牵上了绳。

“尼昂医生会舍不得吗?”工藤新一看着抬手摸了摸毛团脑袋的高挑男人,好奇询问。

“不至于。”尼昂医生站起身,露出属于医生的温和笑容:“我还是对狗没什么兴趣,虽然它的确比想象中的乖,这段时间也没我想象的头疼,但也仅此而已。”

“但这孩子可能会舍不得。”小兰低头看着疯狂摇尾巴,很想要扑到尼昂腿上,但刚抬起前爪就又立刻放下,仅仅是绕着人腿疯狂贴贴与转圈的小毛团,忍俊不禁,“它很喜欢医生你呢。”

“这个年纪的小狗都黏人而已,过个一两周,它也会这么习惯新主人。”尼昂并不为此动摇,他嗓音平和:“好了,该走了,真的不用我送吗?”

“不用!”小兰和新一摇头,然后扯了扯小狗。

小狗这段时间天天被他们带着走,对他们毫无防备,只是以为出去上个散散步上个厕所而已,便最后贴贴了一下,乖乖被牵引绳带出了家门。

等它越走越远,察觉到不太对,开始倔强的用四只爪爪拼命摁着地板不肯挪动,然后被迫拎起后脖颈、拖着屁股带到一个充斥着其他狗味的大房子后——

被人狗带绳一起转交到陌生人手里的小毛团,后者后觉看着新一与小兰不舍离开的背影,缓缓炸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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