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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宿命(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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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老喝这个,他都快腻了,但军中最缺的就是各色谷子,能有什么办法?

碗底放着一块骨头,曾易也不怕烫,用手指拈起,先啃干净了骨头上的烂肉,然后拿眼瞧了瞧,又开始吸食骨髓。

“队主,我给你挑的,不错吧?”军士笑嘻嘻的。

曾易瞧了他一眼,没说什么。

“快喝吧,一人两碗,喝完我再去舀。”军士又道。

“这玩意,不到中午,一泡尿就没了,顶个屁用。”曾易一边嫌弃着,一边唏哩呼噜喝得香甜。

饼子、粟米饭之类的饭食,银枪军、义从军、亲军能吃,他们却吃不了,谁让粮食不够呢?

军中上下、强弱之别,特别明显,没办法。

“队主,厮杀时带着我,你去哪我去哪,好不好?”军士盛来第二碗汤时,轻声说道。

“为何?一个队同进同退,哪有什么带不带的说法?”曾易问道。

“若阵列野战,我自无二话。”军士说道:“可若攻拔敌营,山间厮斗,我跟着你,能活,兴许还能有斩获。”

“有牵挂了?”曾易低头喝汤,不让人看见他的表情。

军士沉默良久,道:“家里那位怀上了,我想活着回去,最好再赚点钱帛。”

曾易不语。

军士又叹道:“其实,当初抱着根木头在水中沉浮时,死不死对我来说已没那么可怕了。梁王救了我,这条命就是还给他又如何?我就想我的孩儿活下来,平平安安长大,哪怕不跟我姓。如果能带着几匹布回家,那就再好不过了。”

说最后一句话时,他的嘴角微微翘起,仿佛想到了什么美好的事情一样。

“我执刀盾,你持枪,跟紧我,不要走远。”曾易突然说道。

“好。”军士满脸喜色。

“挺过这一仗,我等就能活。”曾易说道:“放心,打不了多久的。多打一个月,银枪军也得和咱们一起喝野菜汤,最迟七月就能班师。”

二人说话间,先吃罢早饭的部队已经收拾行囊,开始出发了。

浩浩荡荡近两万人,离开晋阳,直指石岭。

自晋军主力抵达晋阳后,阳曲等地便来了一场大撤退。

数日内,曾经满地的帐篷拆得一干二净,人丁、牛羊纷纷向北,越过石岭,抵达新兴,留下的只有纯粹的战士,一边牧马,一边监视晋阳方向。

从这一点来看,鲜卑人是会打仗的。

他们对南下有执念,但不会寸土必争,该怎么打就怎么打,打不赢就跑,打得赢就追亡逐北,消灭敌人成建制的武装力量。

这是一种聪明的做法,也是故老相传的战略,契合他们生产生活方式的战略。

神龟五年(321)五月底,他们再一次发起了南下的试探。

这是一次堪称“卑微”的试探,因为自古以来没有胡人占据过汉地主要区域,没有胡人当过天子,一个都没有。

虽然自后汉建立以来,双方的力量对比一直在发生着对草原有利的变化,他们更文明了,典章制度更完善了,铁器产量暴增,骑兵的战术革新日新月异,现在的一千骑兵可以轻松打败前汉、匈奴时代的五千乃至一万骑……

他们信心十足。

檀石槐一统草原是一次伟大的尝试,结果证明汉军完全不是他们的对手,数万出塞骑兵被鲜卑铁骑打得几乎全军覆没,死者十之七八。

只可惜,檀石槐四十多岁就死了,鲜卑四分五裂,沦为了中原诸侯的打手。

但这次尝试依然有积极的意义。

或许,现在的草原统一起来,实力将远远超过匈奴一统草原那会,因为他们有铁匠打制的精良武器,质量和数量都远超匈奴时代。

他们有具装甲骑,数量也远超匈奴时代。

他们有粗粗训练的步兵,战斗力比匈奴那少得可怜的步兵强多了。

他们种田的规模,同样远超匈奴时代。

最重要的是有了高桥马鞍,有了双边马镫,无论行军、骑射还是肉搏冲锋都极为方便,能充分调用全身的力量,能使用更多的技巧。

匈奴人那种披着毛毯骑在光马背上,只靠双腿夹紧马腹,做着可笑、笨拙动作的骑兵,几乎不配称为骑兵,就像大人与小孩的区别……

现在或许可以继檀石槐之后进行第二次尝试了。

而中原的新主人必然不允许他们展开这种尝试,碰撞已是注定的宿命。

五月二十七日,大将军府骑兵掾殷熙率两千义从军出汾水河谷,直扑阳曲。

留守此地的鲜卑人当然做出了反应。

午后,天高云淡。

雄骏的马儿驮着英勇的骑士,在已经干透了的草地上小步快跑。

它们喷着鼻息,四蹄发出有节奏的嘚嘚声。

渐渐地,速度越来越快,马背也越来越颠簸。

风中传来了草的芬芳,间或夹杂着牛羊粪便的味道。

耳中传来了旗帜呼啦啦的声音,外加角声、唿哨声、喊叫声。

骑士们面容严肃,甚至堪称狰狞。

当眼中出现对方越来越高大的身影,以及阳光下不停闪烁着的刀枪寒光时,一瞬间压抑感没了。

躲无可躲,避无可避,今日,有死而已。

双方数千骑在阳曲境内爆发了第一战。

而在阳曲以南二十里处,无数步骑正在行军。

邵勋看着面色苍白的鲜卑使者,只说了一句话:“晚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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