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花仙(2 / 2)
李朝歌胡乱点头:“知道啦。”
不就是挖了他几块地么,都告状到这里来了,小气。
李朝歌翻阅农事书籍,在各个角落寻找催促开花的办法。但是农民靠天吃饭,除了某些政客,谁会异想天开,违背农时种作物呢?李朝歌翻遍农记,找不到任何线索,最后忍不住靠在桌案上睡着了。
顾明恪在自己书房里批卷宗,绿绮进来催促休息,顾明恪应了一声,打算先熄灯,将他们骗过去后再安安静静看。他吹灯后,觉得坐的有些久,便站在窗前透气。
他立于风中,静静注视着碎琼乱玉在夜幕里飞舞,他看了一会,突然发现李朝歌的院子里还有灯。
都这个时辰了,她还没睡?
绿绮和焦尾已经退下,顾明恪没有惊动旁人,悄无声息来到主院。顾明恪衣摆从门槛上拂过,侍女依然靠在门框上打瞌睡,并没有发现有人来了。
顾明恪如入无人之境,他走到书房,发现窗户还开着,而李朝歌趴在桌案上睡着了。顾明恪皱眉:“胡闹。”
她还是凡人,开着窗户睡觉,也不怕着凉。顾明恪走上前,轻轻唤李朝歌:“李朝歌,醒醒,去床上睡。”
李朝歌胳膊压在书卷上,眉间依然皱着,即便在睡梦中都在苦恼朝事。顾明恪无奈叹气,他将李朝歌抱起来,送她去寝殿里睡觉。
顾明恪动作虽大,但是声音极轻,大殿里的侍女一无所觉。李朝歌正在梦中追逐花精,忽然觉得失重,她猛地睁开眼,正要动手,就听到身后传来熟悉的清冷声线:“是我。”
李朝歌松了口气,她脑子还没反应过来,身体就已经卸下攻击的动作。李朝歌朝后仰倒,这时候她才发现,自己竟然被顾明恪抱着。
李朝歌下意识要跳下来:“你干什么?”
“别闹,已经到了。”顾明恪将李朝歌放到床榻上,说,“看累了就好好睡觉,趴在桌案上,背后还开着窗,也不怕明日肩膀痛。”
顾明恪将她放在床上,束在她后腰、腿弯的手从容抽离,自然的仿佛本该如此。他如此平淡,李朝歌都不好意思提及了。这时候她动了动肩膀,发现后肩当真有些酸痛。
顾明恪一见她的表情,就知道她在想什么了。顾明恪坐到塌边,伸手按上李朝歌肩颈,缓慢揉捏:“还在想天后的事?”
顾明恪手指修长,力道适中,穴位又捏的特别准。李朝歌被按得舒服,都不舍得拒绝了。李朝歌放弃了,她靠在围屏,任由顾明恪的手停留在自己肩上,疲惫地闭上眼睛:“天后有令,让百花在元日开放,这个任务无论如何都要完成。”
顾明恪默然,按理天后是李朝歌的母亲,若是实在做不出来,和母亲说一声就罢了。但是李朝歌却打碎银牙活血吞,宁愿自己发愁,也绝不和父母提一句。
在李常乐、裴纪安诸流看来,李朝歌这种行为无疑很傻,但顾明恪却能明白她的心情。
被宠爱的才敢肆无忌惮,对于不被偏爱的孩子来说,母亲越给予厚望,她越不敢叫人失望。
顾明恪没有再劝。李朝歌躺了一会,觉得脑子休息过来了,就起身,要回去继续翻书。顾明恪心中微叹,他手上用力,把李朝歌又按回床上。
“你干什么?”李朝歌惊讶地看着他,“我要回去查书。查不出办法的话,我连自己都保不住,谈何休息?”
顾明恪顿了一会,慢慢说道:“未尝全无办法。”
·
第二天,李朝歌看着面前的祭文,问:“这就可以了?”
“嗯。”顾明恪淡淡应了声,“虽然百花各有花期,但若遇到异事急事,临时更改花期也无不可。”
顾明恪教李朝歌写的就是祭天祷告词。古时修道昌盛,凡间王国有大祭司,每逢国家大事,祭司都会向上天占卜凶吉。这份祭文不是占卜,但功能差不多,都是将王朝的状况告知于天,请天上花仙配合。
凡间王朝的安稳关系着三界太平,花仙都是散仙,一般不会和王朝当权者对着干。李朝歌写了祭文后,那些小仙子怕惹麻烦上身,多半都会同意。
果然,没过几天,祭文一个接一个亮起。李朝歌试着种对应的花,果然,可以发芽了。
李朝歌立刻派人去搜集花苗,准备元日那天的百花会。不过,百花接连开放,唯独有一花不开。
那就是牡丹。
李朝歌稀奇,又重新写了祭辞,然而这次依然一无所获。
李朝歌惊讶,拿着自己写的祭辞去找顾明恪:“我祭文哪里写错了吗?为什么牡丹花仙迟迟没有回应?”
顾明恪听到这个名字,沉默了一会,平静道:“她不会回应的。”
他语气平淡,但意味却十分绝对。李朝歌疑惑地挑眉:“为什么?”
为什么呢?顾明恪翻过一页书,没有回答。
因为牡丹花仙被他亲手剥夺仙骨,打落凡尘,进入轮回受六世之苦。天上已无牡丹仙子,祭文如何会有回应。
顾明恪不肯说,李朝歌即便觉得他态度奇怪,也问不出什么。但若以为这样李朝歌就会放弃那就大错特错了,人定胜天,天不回应,她就去找人。
李朝歌派出所有人手,在民间寻找擅长种花、尤其擅长培育牡丹的巧手。高手在民间,李朝歌还真找到不少。
大唐钟爱牡丹,洛阳周边专门种牡丹的庄子有不少。一个农妇听到李朝歌的要求,在衣服上擦了擦手,为难道:“让牡丹在冬天开放……娘子,民妇手拙,种不出这种花。”
这是他们寻找的第六个牡丹巧手了,果不其然,和前面几个一样,这个农妇也没有办法。
李朝歌暗暗叹气,正打算去下一个地方,就听到农妇迟疑地说:“不过,民妇倒知道一个人,他们夫妻酷爱种花,妻子更是兰心蕙质,心灵手巧。经她手种出来的花,无论多么娇贵的品种,都能顺顺当当长大,连虫子都不发。如果是她,兴许能种出在冬天开放的牡丹。”
白千鹤和莫琳琅相互对视,李朝歌眼眸微动,问:“哦,她是谁?”
李朝歌并没有表露自己的身份,农妇只以
为面前是一位普通贵族女郎,便大咧咧说道:“这已经是许多年前的事情了,那时候民妇一家还住在乡下,和那对夫妻的房子所隔不远。他们夫妻俩极为恩爱,两人与世无争,夫唱妇随,侍弄花草,门前只养了一条黑狗看家。尤其是那位娘子,长得极其貌美,说话又温柔大方,平日只和花花草草打交道,我们都说那是天上的仙女下凡呢。她的闺名……哦对,就叫牡丹。”
女子中有许多人以花为名,李朝歌没有在意,问:“那她的丈夫叫什么名字,现在住在何处?”
“夫郎我有点记不清了,这得是七八年前的事情了。我只记得总有流氓骚扰他们一家,牡丹忍无可忍,就和丈夫搬走,貌似去西南隐居了。他们家的夫郎名字还挺好记的……好像叫杨华。”
“杨华,牡丹。”李朝歌默念这两个名字,追问,“他们去何处隐居?”
农妇用力拍脑门,她实在记不清了,就扯开了嗓子喊他们家男人:“孩子他爹,以前咱们村里的牡丹娘子和杨郎,你还记得吗?”
“牡丹那么漂亮一娘子,怎么不记得?”
“呸!”农妇愤愤啐了一声,骂道,“老不正经的,一会我和你算账。杨郎一家搬去哪儿了,你知道吗?”
农田里,一个黝黑粗糙的汉子挠了挠头,犹豫道:“好像去剑南了,一个叫屏山的地方。”
莫琳琅赶紧把这些信息写下,杨华,牡丹,屏山。莫琳琅一边写一边在心里叹气,剑南啊,那么远,他们还来得及吗?
莫琳琅忙着写字,自然没有注意到,李朝歌的眼睛狠狠一缩。
屏山?
李朝歌心中惊骇,但她脸上没有流露出异样,依然镇定从容地问农妇:“他们夫妻两人还有什么亲戚吗?”
屏山距洛阳路途遥远,李朝歌最是知道那里的路有多难找。元日天后就要用百花了,现在赶路肯定来不及,李朝歌只能打听杨华和牡丹的亲人,说不定,其他人手里还有秘方。
“亲戚?”农妇和她的丈夫一起冥思苦想。农妇最先想起来,快言快语说道:“牡丹没听说过,她一直独来独往,从没见过她有什么亲戚朋友。反倒是杨华,他好像有个表弟,叫宋闻。”
农妇热爱在村口闲聊,所以时隔多年还记得杨华家的亲戚情况,但宋闻住在哪里,现在何处,她就一无所知了。不过这对于李朝歌来说不成问题,她问清楚杨华和宋闻的籍贯,打算直接去京兆尹查户籍。
身为公门中人,寻人可从不依靠八卦。李朝歌带着人手离开,她转身前,无意般问:“牡丹家养的那只黑狗,长什么样子?”
农妇愣了一下,没明白李朝歌问这个做什么。她心直口快,热情道:“黑色的,毛特别长,凶得很。牡丹长得好看,时常有小混混上门闹事,那条黑狗就对着人咬,嘴筒子这个地方还被人打出一条疤呢。”
莫琳琅和白千鹤站在不远处,不明所以地等待李朝歌。李朝歌点点头,脸色上看不出任何波动,就仿佛只是随意一问。她对着农妇轻轻一笑:“多谢。”
果然,农妇口中那条黑狗,和李朝歌离开黑森林时,打伤的那只狗妖一模一样。
李朝歌分明记得,顾明恪当时也在,还从黑狗嘴里夺出来一颗仙丹。这颗仙丹从何而来?牡丹和顾明恪,又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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