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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番外四—身世(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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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章

祝仪愣在原地——这人就差指着她的鼻子骂她阿爹阿娘, 她也就差指着他的鼻子骂他没教养,针锋相对半天,居然还能送她一盒荣芳斋的点心?

送点心也就罢了, 用的词还是“赏”, 她好歹也是太守之女, 普天之下能赏她的没几个,也就洛京皇城的那几位, 但那几位的年龄比她阿爹阿娘还要大,明显不是街上这个眼睛长在天上的冷拽小孩, 这个小孩哪来的身份对她说出“赏”?

祝仪的小小的脑袋大大的问号。

陆广轩毕竟比祝仪祝宁峰大上许多,见男孩这般说话,便知男孩身份不凡,况现在时局动荡,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他把祝仪祝宁峰拉到没人的地方再三交代, 让他们不要把今天的事情说出去。

荣芳斋是邺城最贵的点心铺, 来这里买点心的人非富即贵, 男孩的趾高气扬如一粒投入湖水的石子,除了当时被人议论三两句后,再无其他波澜。

祝仪对陆广轩向来很放心,这件事便也没有放在心上, 只是偶尔午夜梦回,依旧会想起男孩目空一切的态度,以及最后塞到陆广轩怀里的荣芳斋的点心。

那些点心她并没有吃,陆广轩也不让他们吃, 陆广轩把点心分给了街头上的乞丐, 说祝陆两家乃是将门, 怎能受嗟来之食?

祝仪到最后也没有吃到荣芳斋的点心,最后是敏感尖锐的林予红临走前买了一盒荣芳斋的点心送给他们,大抵是也知道那日扇陆广轩巴掌的事情做得太过,林予红态度不像以前那般尖锐,颇为平和说了几句话,便带着林景明上了马车。

马车渐行渐远,与夕阳融成一团,少女纤细的手指挑开了轿帘,离得太远,祝仪看不清她的脸,只觉得送别时不要赶在夕阳西下之际,太容易伤感。

这些往事早被祝仪抛之脑后,若不是林予红今日提及,她还真想不起,那个男孩的模样与谢年舟颇为相似,算一算年龄,当是年幼之际的谢年舟,他恶劣的性子也有迹可循,嘴毒的基因似乎被他刻在骨子里,从小便是冷硬尖锐的,只是那种高傲的态度却是让人疑惑得很——一个谢家的旁支庶出,哪来的底气对她这种太守之女说出“赏”?

祝仪百思不得其解。

“到底是我年轻气盛,冲撞了陆将军,好在陆将军虽是武将,但也是君子,不曾与我一般见识。”

房间内响起林予红的温和笑声,祝仪连忙回神,她拿着点心往嘴里送,含糊着应着林予红的话,“表兄自然是极好的。”

林予红便笑了起来,“若是极好的,你怎舍了他嫁了贵人?”

这话说得俏皮,与林予红素日的端庄大不相同,大抵也是知道自己的话失了分寸,话刚出口,林予红便怔了一下,似乎是意外自己居然说出了这般没分寸的话,她低头饮了一杯茶,再抬头面上已恢复往日的温柔端庄,“是我失礼了,仪仪莫要放在心上。”

“这算什么失礼?”

祝仪却很喜欢林予红难得放...

松,她拉着林予红的手,笑眯眯说道:“红姐,人生在世不过短短几十年罢了,除却睡与吃,再除却琐事,自己能支配的时间又有多少?你何苦这般拘着自己呢?”

“姐妹们在一处,就是要说说笑笑的,何必拿那些规矩给自己套锁链。”

林予红莞尔,“仪仪,不是每个人都能像你这般无拘无束的。”

祝仪自然知道林予红身上的责任。

这个时代女人的地位虽然高,但终究不过是男人的附庸,在家从父,出嫁从夫,林予红想做林家的家主,就不能嫁人,她若嫁人了,那便是“别人家的人”,便不能再掺和林家的事。

世家大族规矩多,林予红以女子之身做了林家的家主,遭到的质疑与刁难比远比她想象得要多,林予红要尽善尽美,才能从这个男人的世界撕开一片属于自己的天。

对于林予红,祝仪只有尊敬。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她得向林予红学习。

“我知道。”

祝仪拍了拍林予红的手背,“红姐,我知道你的难处,如果可以的话,我会帮你分担一些,不让你这么辛苦。”

林予红只以为祝仪在安慰自己,不禁笑了下,“你有这份心我便知足了。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缘法,或许我天生便该如此,为林家的荣耀操劳一生。”

祝仪知道林予红向来要强,便不说让林景明替林予红分担一二的话,更何况林景明只是披了一张世家子弟的温润皮,所做的事情却与世家子弟没有任何干系,拒婚五公主也罢,想从谢年舟手里把她“救”走也好,他不像个世家子,倒更像月下舞剑的侠客,看不惯的事情,自来要插一手的,与幼年时期的小哭包完全不同。

可人总是会变的,幼年时期的林景明是个软糯小哭包,长大后的林景明却总爱往自己身上揽事,少女时期的林予红尖锐敏感,而今的林予红的稳妥端庄,至于谢年舟,则更不必替,小时候的谢年舟活脱脱的骄傲小太阳,在他身上根本看不出任何敏感敏锐的苗头,少年时期的谢年舟却如惊弓之鸟,身上的弦永远绷得紧紧的,如张满的弓,从不肯放过自己,也只有在她面前时,他的警惕性才会稍稍降低一些,做出一副温和假面来。

想到这,祝仪不免又想起了谢年舟,不知道他的政务处理完了没,不知道他记不记得吃饭添衣,邺城的天要比洛京冷一些,若是他仍拿在洛京的生活习惯在邺城居住的话,怕不是要冻感冒。

这么一想,祝仪有些坐不住了,“红姐,我突然想起我还有事要忙,便不跟你逛花灯了。”

林予红向来心细如发,见祝仪神情恍惚,知她担心行宫里的谢年舟,便也不多留她,温柔说道:“你去吧,莫因几盏花灯误了你自己的事情。”

祝仪微颔首,起身离开。

心里挂念着谢年舟,祝仪步子不免快了些,行至无人的角落,她把暗卫叫出来问道:“小舟忙完了吗可曾吃过饭,可曾—...

—”

“不曾吃过。”

谢年舟的声音从祝仪身后响起,祝仪眼前一花,面前的暗卫已经没了踪迹,紧接着,一只小暖炉被人从后面递了过来,在外面逛了很长时间,祝仪的手有些凉,热乎乎的暖炉塞在手里,顷刻间驱散邺城正月里的凉。

“阿姐既然这般担心我,又为何把我一人丢在行宫?”

男人从背后环抱着她,呼吸间的热气洒在她脖颈,四下无人,他凑到她颈窝咬了下她耳垂。

酥酥麻麻的感觉自耳垂传遍全身,过分的亲密让祝仪的脸顷刻间烧了起来,她摆弄着小暖炉,侧了侧脸,“我才没有把你丢在行宫,是看你事情太多,我若一直在你身边,你免不了要分心,还不如早早离了你,你一心处理政务,这样反倒快一些。”

“是我让阿姐久等了。”

谢年舟抬手托起祝仪的脸,俯身压了过去。

男人冰凉却也柔软的唇落在自己唇上,祝仪呼吸乱了一分。

街上人潮拥挤,小巷里静谧无声。

皎皎明月照在二人肩头,也不知谁乱了谁的呼吸,直让一旁的花树似乎都羞红了脸。

一吻而终。

“阿姐,回家吧。”

谢年舟低低一笑,话里的暗示再明显不过,“我想阿姐了。”

“可是今天是元宵节。”

祝仪不悦蹙眉。

——自做了皇后,这也要讲规矩,那也要讲规矩,莫说出宫游玩了,连在行宫她都不得自由,这样的皇后当着有什么意思?还不如以前呢。

“好,那我便陪阿姐看花灯。”

谢年舟笑了笑,好脾气哄着祝仪。

“这还差不多。”

祝仪满意点头。

古代的元宵节类似于后世的情人节,是少男少女们结伴同行的好日子,当然,夫妻间也会在这个时候出行,看花灯,猜灯谜,重拾一下恋爱时的美好。

祝仪与谢年舟结婚三年有余,彼此忙到连痒的时间都没有,好不容易抽出时间上街游玩,祝仪自然是格外开心,谢年舟忙到现在还没来得及吃饭,她便带着谢年舟去吃街边的小馄饨。

这家馄饨有些年头了,她穿越过来的时候就有了,阿爹阿娘总是很忙,她刚穿越,又有些吃不惯这里的饭,陆广轩便来这里买混沌带给她。

馄饨的味道很是鲜美,她颇为喜欢,只是府上实在太穷,陆广轩的月钱也不多,一月买上五六次混沌,也就花得差不多了,她便只能眼巴巴等下月的到来,下月陆广轩有了钱,她便扯着陆广轩的衣袖奶声奶气要馄饨。

这家的馄饨可谓是祝仪的童年与青春,后来她自己能挣钱了,手里也宽敞了,却依旧喜欢这家的混沌,闲来无事总爱买上一份慢慢吃,吃着混沌,便想起了自己的“幼年”时光,那时候的表兄又当爹又当妈,捧着混沌碗,喂她一个,再喂阿兄一个,有时候喂得慢了,阿兄便开始吵闹起来,表兄便会拿出小大人的架势说阿兄不乖,后面的混沌不再喂阿兄,一股脑喂给她。

阿兄气得哇哇大哭,她在床上乐不可支,伸出两只小胖手把馄饨碗推给表兄,“表兄.......

..吃。”

“表兄不吃,仪仪吃。”

表兄总是心疼她年龄小,吃不上好吃的,笑眯眯又把混沌喂给她。

她便扯着表兄的衣袖撒娇,要表兄吃了馄饨自己才肯吃。

时光匆匆如流水,一眨眼二十多年过去了,她已经不再是需要表兄喂饭的小女孩,陪在她身边的人也从表兄换成了谢年舟,而今的她手头宽裕,不用再与人分吃一碗混沌,可当看到馄饨摊时,她还是忍不住只买了一碗混沌,谢年舟一个,她一个,互相分吃着,仿佛又回到小时候。

“阿姐想表兄了?”

谢年舟笑了一下,抬手喂着祝仪吃混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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