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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甜甜长得很快,带回来没几月,体型就已经接近一条成年狼犬了。水荔扬凑合着把它训练成了军犬,鼻子很灵,总是能提前发现几百米外丧尸的气息。

水荔扬越来越频繁地带着它出去巡逻,有时候能抓一两只兔子或野山鸡回来,洛钦就拿去给他做加餐,在营地的伙食之外抽空研究一些新菜式。

后来加餐的事被即墨柔发现了,威胁他们不带自己一个就把这事儿说出去,洛钦无奈只能给即墨柔也开了份小灶,拿吃的堵他嘴。

“你这手艺真不错,我记得当时我家最好的厨子都不如你。”

即墨柔扯着脆皮冒油的烤鸡腿,恨不得连骨头缝里都吸干净。洛钦看他那没出息的样子,骂道:“去你大爷的,有你这么夸人的吗?你怎么不说我比你爹还关心你呢?”

“放屁。”即墨柔噗地吐出一根骨头,“我爹根本不关心我,他恨不得我死外边儿。”

洛钦:“看出来了,你很缺爱。”

“你才缺爱,缺爱缺到搞基了都。”即墨柔剜他一眼,“对了,你俩去过青岛没有?那边你随便找片儿海,一网子下去就能捞上一兜水产,包墨鱼和鲅鱼馅儿的饺子,能吃得你走不动路。”

“墨鱼馅儿的饺子?”水荔扬看向洛钦,“我想吃。”

洛钦点头:“行吧,回头我给你弄点鱼肉,咱包饺子吃。”

青岛离这里并不算远,如果走海路还能更快,考虑到营地目前的人口压力,那里也不失为一个好去处。水荔扬计划着明年开春后,就转移一部分人到山东半岛去,那边地势平缓、物资丰饶,比望春营地这种环绕在群山中的旷野更加适合幸存者居住。

思来想去,还是觉得这活儿得交给即墨柔去干,毕竟山东是这小子的地盘,放他回去一整个如鱼得水,谁的手都伸不过去。

即墨朗也长大了一些,不像刚生出来时那样皱皱巴巴了,只看那张脸渐渐开始和即墨柔有几分相似,性格却很亲人,见谁都笑,似乎谁也不怕。

洛钦拿着一只木头削成的晴天娃娃逗他玩,洛甜甜也站起来扒住婴儿床的栏杆,摇着尾巴看里面的小孩儿。

“不对。”洛钦忽然说,“我觉得不对。”

水荔扬抬起头:“你又悟出什么了?要是扯淡的话可以别说了。”

洛钦指着即墨朗的脸,又指指即墨柔:“小朗绝对只有不到百分之三十的长相遗传了小柔,他妈肯定是个大美人。”

“我操,洛钦你什么意思?”即墨柔难以置信,“你的意思是老子遗传的还不好看?”

水荔扬仔细看了半天,也得出结论:“你别说,他还真就长得更像另一个人,我俩没见过,你自己心里有数。”

洛钦乘胜追击:“你就说承不承认吧?小朗绝对长得更像他妈。”

即墨柔嘴上说着不稀罕跟他们争,但明显心虚了,转而百无聊赖地坐在窗前喝酒,一个人过得很充实,根本懒得往这边看。

“你姐不是会定期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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