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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来自苏格兰场的最强音(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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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来自苏格兰场的最强音

亚瑟的话语一出口,刚刚还哄闹的庭审现场立刻安静了下来。【,无错章节阅读】

一旁的见习法官向治安法官询问道:「先生,这合乎规矩吗?」

治安法官黑着脸,他显然被亚瑟气的不轻,但是这时候他已经没有心思去管这些破事了。

「现在是休庭时间,亚瑟警官想干什麽是他的权力。我又不能把他的嘴堵起来。」

虽然治安法官没有提出反对,但是陪审团的成员依然对亚瑟之前的行为抱有偏见,他们先入为主的认为亚瑟肯定对小亚当进行了逼供。

倘若不是这样,为什麽会把亚当吓得语无伦次哭声不止?

正当陪审团的男士们准备去外面透透气,女士们忙着安慰小亚当时,作为漩涡中心的小亚当却忍着泪要留在现场。

他轻声说道:「亚瑟警官是个好人。」

女士们中有人生气道:「亚当,你不用害怕,有我们在这里,他不敢对你怎麽样的。你用不着说这些违心话。」

皮尔夫人也心疼握住了他的小手:「有我在这里,他们谁都别想动你。想哭就哭一场吧,把你的委屈都说出来,我们会给你一个公正的裁判的。」

但小亚当却忍着泪摇头道:「不,我说的都是真话。亚瑟警官是我心目中第二好的人,仅次于汤姆警官的太太。汤姆警官的太太替我补好了很多坏衣服,给我讲好听的故事。而亚瑟警官是整条街上唯一愿意认真听我说话的人,他还施舍过我一些钱,是我的好朋友。」

女士们听到这里,一个个感觉头脑发蒙。

「我的上帝啊!」

「这到底是怎麽一回事?」

「可他刚才明明还想把你送上绞刑架,你确定他真的是你的朋友吗?」

男士们听到这里也有些不解,他们冲着亚瑟问道。

「警官,你可以为我们解释一下,你为什麽会出现前后矛盾的行为吗?」

亚瑟看到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了他的身上,那颗悬在心中的石头终于沉稳落地。

他坦然的陈述道:「起诉被告人,是我作为公诉人和一名警察的职责。从大伦敦警察厅成立的第一天起,我就一直被告知,我的职责就是将一切罪犯绳之以法。

小亚当的确偷窃了那把伞,这一点他从未隐瞒过我,他是个非常诚实的孩子。从我认识他的第一天开始,我就一直知道他是个诚实可信的孩子。

我们可以毫无顾忌的聊天,互相交换意见,谈论自己的烦心事,并对各自的烦恼给出建议。

既然他确实犯有偷窃行为,那当我作为公诉人出现在法庭上时,我就不能昧着良心去否认他的错误,让他逃避法律的惩罚。

因为那并不会帮助到他改正行为,只会增长他的恶行,滋生他更深层次的恶念。

但另一方面,小亚当也是我的好朋友。

因此,当我离开公诉人的席位时,我又必须要考虑到此时他的处境。

虽然他触犯了法律,但我认为,偷窃一把遮阳伞就要判处绞刑,这样的量刑标准是否过于沉重了呢?

我需要挽救我的朋友,即便他犯下了罪行,但是我希望他能留有改正的机会。而不是在九岁的年纪,就草草的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我必须要为刚才的行为向大家道歉,因为我个人的原因,给陪审团以及法官先生造成了错误的印象,因而影响到了你们的正确判断。

对此,我非常羞愧,也非常抱歉。」

亚瑟微微欠身鞠躬:「对不起各位了。」

亚瑟这段话一说完,刚才还弥漫在法庭中的紧张气氛顿时消弭于无形。

陪审团的先生女士们都恢复了平静,就连治安法官也不急着去后厅喝茶了。

先生们一个个讪笑着摆手道:「是我们该向您道歉。对不起,警官先生,我们之前误解您了。」

女士们也红着脸不好意思的道着歉。

「我差点就把您当作一个恶棍了。天啊!您简直就是一位绅士。」

「您看起来肯定接受过很多教育,说话彬彬有礼,而且还有一颗公私分明的心。我们应当给您一个发言的机会。」

「警官,这不是您的错,是我们没有弄清楚。我这个人是急性子,您知道的,做母亲的就是这样。」

治安法官尴尬的挠了挠他的假发。

「亚瑟,你知道我确实对苏格兰场存在一些看法。但那不是针对你的,而是存在另外的一些法律上的顾虑。我并不讨厌你这个人,甚至还有一点点欣赏。」

亚瑟看到现场气氛明显好转,因此微笑着开口道:「那请问我可以开始讲了吗?」

「当然,毫无疑问的。」

「这是您的权利,没有人可以阻止您。」

亚瑟从椅子上拿起了自己的制服,指着上面的警徽问道。

「就像各位所看到的那样,我是一个苏格兰场的警察。

我很幸运,从大学一毕业就开始从事这份工作。

我也很不幸,从大学一毕业就开始从事这份工作。

我像我的所有同事一样,拿着周薪十二先令的薪水,一周工作七天,每天工作十四个小时,巡逻超过十五英里。

我不想欺骗各位,这份工作十分劳累,也称不上体面,但这些都不是我在工作中最难克服的问题。

我完全理解为什麽在场的先生女士们在庭审开始的时候,就对我抱有那麽大的敌意。

因为就算是在日常工作中我们面对的也是这样的恶意,甚至要更加赤裸裸,表露的更为直接。

在我于苏格兰场工作的这半年时间里,我所在的格林威治区一共遭遇了六十起袭警事件,

但讽刺的是我们当地的警员还不到三十个。

我有许多与我同时入职的同事,但现在依然留在我身边的只有不到三分之一。

他们当中有一部分人之所以离开,是因为薪水太少而工作强度太大。

但绝大部分,却是因为我们在工作中完全感觉不到任何尊重,我们甚至感觉自己比罪犯都要罪恶。

全世界的人都对我们充满敌意,随时随地想要给我们找点麻烦。

但我并不怪那些人们,就像今天我不会怪罪在场的先生女士们一样。

因为如果一个人随时都有可能把我送上绞刑架,那麽我多半也是不会给他任何好脸色的。

但是真的是所有警察都想把罪犯送上绞刑架吗?

今天小亚当的例子已经摆在这里了,我并不希望将他送上绞刑架,但我的职责却不允许。

看看我们的法律条文吧。

破坏道路,死刑。

砍伐树木,死刑。

偷窃信封,死刑。

打捞沉船遗物,死刑。

晚上涂黑脸出门,死刑。

盗窃五先令以上价值物品,死刑。

未婚母亲隐瞒流产,还是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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