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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定情之约(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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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夜,尉氏县城外。

大营开始收拾行装,明日一早,官家和文武百官便将启程回京。

因为这场洪灾,大宋君臣在尉氏县野外搞了近半月的宿营野炊,就连朝会都是在帐篷里解决的。

终于,今晚是最后一夜了。

赵孝骞的营帐内,气氛有些旖旎。

昏黄的烛光下,赵孝骞以姜妙仙修长又富弹性的大长腿为枕,就这样大喇喇地将头枕在她的大腿上,

闭着眼一脸享受。

姜妙仙浑身滚烫像发了高烧,大腿处传来阵阵酥麻,令她耳朵根都羞得通红。

花魁娘子虽沦落风尘,但她从未与男子如此亲近过,到了姜妙仙这个档次的风尘女子,其实是非常端庄且洁身自好的。

与其说她自己守身如玉,倒不如说青楼的掌柜待价而沽,所以寻常男子莫说坏她的身子,碰一下手指都不可能。

打个不恰当的比喻,姜妙仙就像后世的女海王,

可以提供给你情绪价值,也不拒绝你的舔狗式的砸钱消费,甚至还会娇滴滴地告诉你「我只会心疼giaogiao」

什麽都可以,但肢体接触不可能,就是这样吊着你。

一旦跟某个男子有过肢体接触,所谓的「花魁」就不值钱了。

而现在,赵孝骞堂而皇之地枕着她的大腿,一点也不觉得冒昧。

姜妙仙简直羞愤欲绝,但却无可奈何。

刚入营时,姜妙仙是被赵孝骞暂时收留的身份,

毕竟天灾之时,世道太乱,姜妙仙这样的女子,是十分擅长在乱世中求生的。

被赵孝骞收留,便是她权衡之后最佳的求生方式当然,所谓的丫鬟身份,不过是两人的玩笑,甚至包括给赵孝骞按腿捏脚,都算是玩笑。

至于这个玩笑什麽时候越玩越真了,老实说,姜妙仙至今都有点懵。

刚开始时,没人在意这个玩笑。不顾是按个腿,

捏个脚,更像是一种暖昧的调情。

而姜妙仙的职业,自然对这种小暖昧很熟悉的。

后来呢,赵孝骞与她聊诗词,聊文章,他说「舞榭歌台,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他说「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他说「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姜妙仙自幼被青楼斥巨资培养,读书识字,作诗填词,歌舞琴瑟样样精通。

赵孝骞嘴里念出来的词字字珠玑,足以经典传世,姜妙仙痴迷之下,急得抓心挠肺,因为这货又坐实了他的雅号,每首皆是半阙。

全副精神用在默记赵孝骞念出来的词句,姜妙仙浑然不觉自己纤细的小手被这登徒子握在手里,仔细摩挚把玩。

直到回过神来,姜妙仙又惊又羞,就算抽回手去也无济于事,—————她已经脏了。

后来呢,赵孝骞越来越过分,摸手,抚脸,搂腰-···--直到此刻,索性将头枕在她的大腿上。

更令人绝望的是,姜妙仙面对如此过分的轻薄,

从最初的抗拒推却,到半推半就,最后渐渐麻木。

古代女子终究见识太少,她不知道赵孝骞这个心机BOY「日拱一卒」的轻薄方式有多可怕。

大腿处一阵阵酥麻,是她从未有过的感受,令她不自禁地夹紧了双腿。

「我们现在-—-—--算什麽?」姜妙仙脸蛋通红,咬着下唇问道。

枕着香软又富弹性的大腿,实在太舒服了,赵孝骞眼晴都没睁,淡淡地道:「算耍流氓,——---你镇定点儿,腿抖啥?男抖穷,女抖贱,没听说过吗?」

姜妙仙垂头盯着他那张年轻俊朗的脸庞,暗暗叹息神伤。

身份尊贵,又有旷世才华,灵魂有趣,唯独人品值得商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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