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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气势。

一条披帛垂下来,轻轻拂过他的面颊。

被雨水打湿的丝缎柔软细腻,还带有微微的幽香。

雨珠砸在睫上,李曜艰难地睁开眼,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影子。他动了动手指,想要攥住这条晃晃悠悠的披帛。

下一刻,手中握着的却是一把粗糙的缰绳。

“你这个汉人,长得好像他。不如你来做我的马奴吧。”

他恍惚看到那个熟悉的影子,一袭胭脂色的薄纱衫裙,在马上烈烈飞扬。

“做我的马奴,怎能不会骑马?”

李曜失笑。君子六艺,他样样皆精。他的骑射,是父皇手把手教的,连太子都没有的待遇。

他想要纵身上马,却始终动不了。

原来,他在那夺命的沟壑里,摔断了四肢,走路都一瘸一拐,更不必说骑马。

少女见他立着不动,似是生气了,一手扬起马鞭,向他甩去,落在身上却是不轻不重的,一点都不疼。

她高高在马上,勒着缰绳绕着他转动,秀气的眉拧着,娇嗔道:

“你这断手断脚,再不用就废了。我才不要一个残废的马奴。我上一个马奴,可是当了禁军头领的。”

他自小读圣贤,习君子之风,不苟言笑,喜怒不形于色,而这个小娘子,总有本事激怒他。

李曜咬了咬牙,抓紧马缰的手臂数道青筋暴起,痛得额头冒汗,终于攀上了马背。

她每日来他养伤的小院逼他骑马,炫耀自己厉害的控马之术,还与比试他百步穿杨的射术。末了,她会得意地笑:

“我的骑射功夫厉害吧,都是我三哥教的。他曾经可是乌兹王军的大将军。你好好练,别放弃,将来等我三哥回来,我也可以让他封你做大将军的。”

李曜心下冷笑,他要做的不是什么大将军,而是天下霸主。将他失去的一切都夺回来。

从尸山血海中活下来的李曜早已练就了一颗铁石心肠。她一日日过来教他骑马,他的身体一日日恢复如初,每每看到她时,心下不自觉地总有一寸柔软起来。

少有的不悦之时,就是少女有时会用马鞭的柄头抬起他的下颚,左看右看。

“你的相貌,真的像极他……”她看他看的目不转睛,微微叹气,道,“我惹他生气了,他不见了,再也没回来乌兹。可是,我很想他……”

像是透过他的眼,看着另一个人。

彼时,李曜不知她口中的那个他是谁,也并不十分在意。从小到大,他想要的东西,最后从未没有不握在手心的。

江山是,女人亦是。

可最后,少女一身华贵宫装,容色绝艳,一双美目满是恨意,每一寸目光都是一道利刃,要他心头刻下鲜血淋漓的伤疤。

“我当初救你,后来嫁你,不过是因为你这张脸,像极了从前我最爱之人罢了。”

“你杀我三哥,囚我半生,还背弃了一生一世的誓言。”

“我洛朝露这一世,乃至下一世,生生世世都不想再看到你。”

李曜一下子惊醒过来,蚀骨剖心,失魂落魄。

中军帐内,曦光微茫。

李曜抬手覆在额头,掩住有几分刺目的光线。

那高僧的药膏有奇效,身上的毒性在褪去,他今日晨起,双目已能捕捉到一丝光线,可以隐隐看到人的轮廓。

他的榻前,跪坐着一个人影。

李曜动作迅猛,捞起榻沿的金刀一把架在那人纤细的脖颈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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