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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5章 二十四条逻辑谬误(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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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听得屋内一片寂然,翻纸声半天不响,这篇《答疑》字数很多,而且大家都看得非常的慢,比张天如的原文更慢出了几倍,因张天如的文章,都还在设想之中,对于这些官员来说,眼睛一捞,大概就知道了文章的立意、推演,至于其中的一些警句,在立意之外不过是锦上添花的东西,只能反映张天如的文采,于这篇政务性的文章的作用是起不到太大的增强的。

——这就不是写给老百姓看的文章,一般的百姓最多也就关心一下农事,还有本地的新闻,这种法令,要变成案件之后,他们才会感兴趣,这种纯粹的策论文,多数看了个开头就直接撂下了。买活军这里虽然富庶,但一般的百姓决计还没到有闲钱去瞎混吃酒,结识新鲜女娘的地步。

而谢六姐写的答疑呢,虽然是‘御笔’,但又要比张天如的文章难懂十倍,连编辑做的标注都是密密麻麻的,有大量的生词和旧词新用,就连使团众人都看得吃力,更不必说百姓们了。前头这二十四条逻辑谬误,虽然每条都附了一个例子,但即便如此,要将所有概念记下,还是相当困难。因为不但遣词造句难以读懂,而且其中传递的思想也让人非常陌生。

要说是从未接触的东西,那也并非如此,这二十四条所举的例子,其实在政治论战中是极为常见的,譬如说第一条稻草人谬误,按照解释说来,是指歪曲了对方的观点,为对方来补充言外之意,譬如说,某甲认为朝廷应当加拨钱财给各地的府学,以令府学弘扬文风的效果进一步上升,而某乙则指责某甲,“钱无非就是这些,给了府学,岂不是要削减辽饷?不料你竟是个卖国贼,如此岂不是让建贼有机可乘?”

这种论战,在折子中实在是太过常见,而众人诧异的便是,这居然被归于逻辑谬误——这是谬误么?难道不是详察政治的表现?毕竟朝廷财政众人心中都是有数的,此时上书要求加拨学政银两,项庄舞剑意在沛公,自然只是个幌子,真正的目的是为了让朝廷列拨开支时减少敌党对某处的投入,这种互相使绊子时再常见不过的行为,居然会被认为是谬误……

那以后买活军这里打算怎么平衡各党的势力?倘若被谁主张了关要之处,岂不是要多少银子就给多少银子,连在朝堂中加以制衡,不使其坐大的可能都没有了?

要把这种行为当做谬误,就像是指着花朵说花儿是蓝色的一般,纵然世上不是没有蓝花,但终究令人难以理解接受,再往下看去,每一条都是论战中常用的攻伐手段,甚至于若能灵活使用,还能得个能言善道、‘辩才’的判词,但在这里,这些小狡狯全都被总结出来,当成了谬误……即便谢六姐是反贼,但这还是她第一次如此彻底地违反在官员们心中犹如常识一般的认知。这使得他们读起来就像是梗了一口气似的,总觉得喘不上来,胸口憋闷的难受,甚至感到了极大的反感,都不愿往下看了!

而更让人难受的是,从她举的例子来看,这些伎俩又的确是不正当的,至少违反了君子坦然正言的风范,这些所有的伎俩都在不断的扭曲、模糊真正的论点矛盾,而谢六姐的文章似乎蕴含了一个天然的前提,那就是辩论的基础应当基于完全赤.裸的事实,不论是利益还是观点上的冲突,都不能披上一层体面的外皮,只要披了外皮,就是对事实的扭曲,就是谬误。

这可是讲究春秋笔法的儒家啊!讲究射覆、为尊者讳,追求的是曲笔之中自有奥妙,观者相视一笑,彼此心照的境界。这难道不是体面所在吗?如果朝廷里人人都得摆事实讲道理,把自己的政治目的和利益冲突完全摆开了……那和乡野百姓之间吵嘴辩驳又有什么区别?这些士大夫们并不清楚‘智力门槛’这个词,但他们却运用得很好,并且将这些谬误的使用全都筑进了门槛里,而谢六姐的主张甚至比‘女子也要做活’、‘孩子可从女姓’这些更让他们不舒服,因为她不但拆掉了门槛,而且还表现出一幅这些门槛们很荒谬的样子来。

这个……总之是说不通的,虽然没有错……但事情不能这样办……

但若是要表示出反对,又是没有道理的,因为文章里写得也很明白,任何人都可以看出来,这么做的确是不对的。所以屋内的气氛一时有些诧异,倒是只有信王看得很起劲。

“谬误谬误……好拗口。”虽然信王理解这些概念也费劲,但从语调听来,同时亦是兴味盎然,因为他是不需要和旁人去论战的,而且年纪也小,根本没有受过这方面的训练,又或者是亲自展开这样的论战,是以他完全以一种超然的态度,将文章和自己素日的观察互相印证。

“诉诸感情……这条有意思,曹伴伴,如今朝臣互相上本子攻讦,有许多都犯了这上头的逻辑谬误呀!尤其是这个诉诸感情和人身攻击这两条,我怎么感觉九成以上的论战都用这条呢。”

所谓的人身攻击,便是不能就事论事,以某人的人格、品德来判断他的论点。这的确是敏朝朝臣彼此结党攻讦的焦点,信王是从这条开始完全投入地阅读起来的,他感觉自己的眼界好像一下被拓宽了,仿佛这些干巴巴的概念,在他眼前描画出了一重全新的世界——各党之间的弹劾,哪个不是想方设法地证明对方是奸臣,而奸臣的所有政务建议都是祸国殃民的绝户计?当然,或许各党的政治目的并非是完全废除前任的所有政策,但至少他们摆出的架势便是要从臣子的道德来证明政策的正义……

“但政策就是政策,又哪有什么正义不正义呢?只有好用不好用啊。”

正义这个词,也是从买活军的报纸上新学不久的,信王不禁就把这话说出口了,“这种因人废政的逻辑的确全然是站不住脚的——逻辑、逻辑……”

光是逻辑这个词,便是从未见过,编辑注释为‘事物内在之理的联系’,信王觉得这个注释就犹如没有说,但他看了看屋内的其余官员,他们似乎对这个词也没有充分的认识。但要说完全不懂,也不尽然,信王琢磨着这个逻辑,大概就像是对一种规律的总结和阐述……又或者是一个人主张的一种道理,可以用‘道’来解释,但又不完全一样。

譬如按注释中所举例的,‘你打了我,所以我不高兴’,这就是‘我’的一种逻辑,又或者‘你虽然打了我,但我察觉到你是为了我好,因此加以责罚,所以我并不生气,反而羞愧’,这也是‘我’的一种逻辑。信王寻思着,只要是按自己的想法把事情串起来,都可以成为一种逻辑,只是逻辑是存在谬误的,譬如‘你打了我,但你因为爱我才打我,所以我并不生气’,这里就存在了证据不足的谬误,因此人完全可能是基于别的念头殴打‘我’,而‘我’也可能是基于别的理由没有生气,如此,这就是虚伪的逻辑。

这种完全在嘴上笔尖的新东西,实在是太难理解了,信王似乎是掌握到了一些逻辑的概念,但又不完全肯定。而且一向把文章写得深入浅出的谢六姐,这一次也有些失手了,这二十四条谬误中,阐述谬误的语言难懂,只能从例子去倒推不说,其中还有一些令人莫名的命名,譬如‘没有真正的京城土著’,‘德州神勇火铳手’等等,感觉似乎蕴含了令人不懂的玩笑在内,只是读者很难明白过来。尤其是谢六姐对德州的喜爱,令人不得不怀疑她老家是德州了,先是□□,现在又是什么德州神勇火铳手……

总的说来,这二十四种谬误十分晦涩,细看第一遍大概能懂,但要完全理解吸收,却显然不是一两遍的事。而屋中虽然大多数人都是捏着鼻子在读,但却又不能表现出对文章的不满,第一,他们是使团成员,身处敌境,此时不论是对贼酋的言论嗤之以鼻大加批判,又或者是极力颂扬赞美,都是不合适的,看完了感慨几句便可;第二,不管怎么说,这些谬误所举的例子还是很有道理的,而且很容易明白,倘若对其表示反对,不就表示了自己是个善用逻辑谬误来说歪理的小人了?

“按这样说来,天下间所有的论战大概都不必搞了。便不说朝中的弹劾折子了,哪怕是书院揭帖,尽管往这二十四条里找去,哪有合不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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