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4章 欺吾太年轻?(1 / 2)
全天下的督抚、道、府、州、县衙门,一律都是前衙后宅的结构。
玉柱迈着四方步,一边往里走,一边打量着府衙的内部结构。
从仪门到府衙正堂之间,西侧有包公祠、狱神庙、监狱、把总司厅、照厅和代书处;东有五圣祠、候审所、粮厅、科神庙及吏、户、刑三房、盐房、工房等处所。
进入第三重门后,便是玉柱升堂问案的顺天府正堂。
正堂,又称大堂,是顺天府尹公开提审犯人的地方。
大堂正中挂的硕大匾额,上书四个大字:肃清畿甸,而不是戏说里边的所谓“明镜高悬”。
实际上,在康熙朝,各个衙门的匾额,又称堂额,并无一定之规。
比如说,康熙给顺天府亲题的“肃清畿甸”这四个字,到了雍正朝的时候,被老四原封不动的照搬了过来。
玉柱在正堂升了座之后,府衙里的部下们,各依官职品级的高低,依次过来拜见。
“参见玉宫保。”
“拜见大畿牧。”
“参见大邦伯。”
“叩见内史大人。”
“请京兆大安。”
部下们的身份地位,各不相同,他们对玉柱的称呼也彼此有异。
总之,宫保、京兆、大邦伯、大畿牧、内史,都是对玉柱的尊称。
一言以蔽之,各种文雅有内涵的别称都可以说,惟独不能像某些电视剧里一样,大咧咧的叫玉府尹。
那就是,完全不懂规矩礼仪的想得罪死玉柱了。
其中,内史大人这个称呼,其实颇有些来历,没有一点文化底蕴,根本就叫不出来。
当年,秦始皇统一天下之后,将京师咸阳及京畿40余县,划为内史辖区。
这便是玉内史的由来。
实际上,按照以往的惯例,玉柱到任的时候,还有一整套敬天祭庙的流程。
只是,玉柱不乐意那些繁文缛节,又被老皇帝催逼得太紧,故意来了个仓促上任。
仓促上任,正好省略了许多无意义的虚礼,免得大家都跟着受累。
反正吧,玉柱越不把上任当回事儿,礼仪敷衍的越草率,老皇帝就越放心。
等一切流程走完了之后,玉柱满是疲惫的坐进了后堂内的公事厅里。
玉柱原本以为,他第一天上任,应该无公可办。
然而,他还是想错了。
玉柱刚喝了几口茶,吴江就进来禀报说,通判周林汉求见。
顺天府衙内,玉柱的僚属们,最重要的就是府丞、治中、同知、通判和理刑推官,他们都属于佐贰官。
其中,府丞管府学和教育,治中管钱粮税收,四个驻外的同知负责抓捕盗贼,通判和推官则分管刑事案件。
也许是为了减轻府尹的压力,从府丞到推官,这些佐贰官都有各自专属的小衙门。
和外省的府衙不同,顺天府的日常刑事案件,均由通判或推官负责,而不须由玉柱出面。
玉柱这个府尹,可以根据他自己的需要,抓一些典型的大案要案,有选择性的公开升堂问案。
这个制度安排,令玉柱感到很满意,减轻了多少的麻烦事儿啊?
不过,玉柱也有个大麻烦。
按照朝廷的规矩,顺天府有权受理全国范围内的刑事纠纷案子。
也就是说,外地人来京城告状的刑事案子,顺天府不能拒收,必须要接案。
麻烦的是,朝廷为了体现对京控命案的重视,通判或推官并没有审判权,都必须由玉大老爷亲自主审。
京控,就是到京城告御状的俗称。
实际上,草民们根本不可能靠近皇宫的午门。在
距离很远的地方,他们就会被八旗步军的兵丁们给驱散了。
若是,告御状的人,真的跪到了皇宫门前,就是玉柱这个步军统领兼顺天府尹的严重失职。
到那个时候,弹劾玉柱的奏章,以及各路清流言官们喷他的口水,大概率会把他彻底的淹没掉。
真正受理告御状案子的衙门,也就是刑部、大理寺和都察院这三法司,外加顺天府而已。
正因为有大量京控案子的存在,玉柱嫌麻烦,才不肯接任顺天府尹。
《大清会典》中,有十分详细的规定。
“凡民控告者则听其狱,大事以闻,小事决之。所属五州十九县控案即与提审。重案奏请定夺,轻者或咨部办理,或自行审结。”
所谓的重案奏请定夺,实际上,在执行过程中,因为玉柱前边的府尹们害怕承担责任,故意小事化大的每案必奏,从而惹恼了老皇帝,而变得形同虚设了。
老皇帝倦怠政务,不想多管事,板子最终还是打到了顺天府的头上,且受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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