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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二章 我受到了网络暴力!(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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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常说,吃一堑会长一智,但很显然,在互联网上,这个道理是不通用的。

尤其是在到处都是节奏的今天,为了流量,为了钱,为了很多不知道的东西,总有人会想着让事情越大越好。

总有人想着法不责众,想着网上一直都是这样,如果我们网上不让随便说话,那就是侵犯了我们的自由等等……

你还别说,持有后面那种想法的人真的不少,而且里面很多人的知识水平都不低。

现在崇洋媚外的情况没有以前那么严重了,但是在以前,“外国的月亮就是圆”,这是被很多的公知们认可的。

然后最能被吹捧的就是国外的言论自由。

然后借此嘲笑国内……

咱就不说国外到底有多大了,咱就说说漂亮国,你如果公开说关于黑人的种族歧视,你就会体会到什么叫踏马的“言论自由”了。

单单是阿毅已经掀起了不下三次的大规模网络起诉行动,但是,只有阿毅一个人啊。

等那段时间过去,大家该怎么说还是怎么说,隔着互联网,天生就有一种安全感。

就算有人因为诽谤已经坐牢了,但你看那些造谣的人少了吗?

不,一点都没少,反而当你和他们科普说造谣违法甚至如果够数了可能涉嫌犯罪的时候,他们根本不怕。

还会跟你说:

“求求你去报警吧。”

更不用说这次的情况有了些许的不同,男女对立也就罢了,这次的问题是爱狗人士和不爱狗人士的对立。

爱狗人士,这或许是一个战力极强的群体,他们打着爱狗的旗号,行着各种各样的违法之事。

相比于其他的群体,这个群体是真真切切地将事情做到了实际之中。

比如网上爆料过很多次的动物保护人士“志愿者”在高速上拦截运狗的大货车。

而且评论给里的理由也都有说法,比如这些狗都没有经过检疫,比如这些狗都来路不明。

但是如果没有检疫,那是不是应该举报到卫生部门,如果来路不明,那是不是应该报警呢?

然而人家没有,一边说着按照法律这些狗不能运走,一边直接上路拦车,不让走,强行要把拉的所有狗都留下。

哪怕在一些拦车事件中,报警后的警察告诉他们,人家的手续没有任何问题,也不行。

当时发生一起轰轰烈烈的高速拦车事件时,周毅还在上大学,就这件事,他还和各路的爱狗人士辩论过很多次。

他觉得这就是抢劫!

你说你是爱狗人士,今天你就能把那些狗直接抢走,美其名曰狗是人类的朋友,不能吃掉。

那明天是不是我就能自称为爱钱人士,就可以上街去抢运钞车呢?

说归说闹归闹,周毅其实压根没想到对方会主动把这件事放网上,而且还会这么添油加醋。

于是在没有丝毫准备的情况下,网上的这把火已经烧了起来。

而且在很短的时间内,便从大绿书烧到了另外的厕所,很多看着都没听说过的大v都下场转发。

如果说这个世界上一些自媒体是最大的搅屎棍,那么大v们肯定有话说。

你可以发现,在很多的节奏时间之中,一些顶着各种名头,有着一堆僵尸粉的大v们都会各种带节奏。

比如周毅之前和小徐姑娘聊天知道的,某个网络作家被诽谤的事件。

对方的一个小作文其实还没有完全造成那么大的动静,就是有大v出来声称,自己和对方认识很熟,各种作证力挺,这才导致了这么大的节奏。

结果呢,等小作文的那厮删号跑路后,大v默默地删除了之前的动态,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

还有某位主持人,官司打到二审胜诉了又能如何,在别人眼里,只是证据不足而已,那可不能证明你完全没做。

理由很简单啊,就如同之前的很多小作文一样,人家不会拿自己的清白开玩笑,如果不是有事,谁会这么做云云……

反正人家赢了是板上钉钉,你赢了就是我们的司法有问题……

更经典的,诸如明星中的插刀教就不用说了,理由同样同上,人家怎么平白无故地就要误会你呢?

要想挽回,只有像某个靓仔一样,当时带节奏的都给弄了,再掀起更大的热度,这样才会让大家认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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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次的事件中,有几个大v都跳的很欢。

其中有带宠物节奏的,有带男女节奏的,不一而足,基本上是在向玉玉的视频发出来后不久,便直接下场。

“萌犬三三”:我真的很费解,这个男人是没有良心吗?他是怎么能忍心说出那样的话,一条命啊!

而在这下面基本都是爱狗人士的发言,很明显,不爱狗的发言已经被删除了。

其中激进的直接说了,就应该偿命!

爱狗人士以前是个褒义词来着,结果慢慢地被作成了贬义词,但很可惜,人家根本不在意。

反倒是那些规规矩矩养狗的人很容易被误伤……

人从来都是复杂的,一边可以看到狗狗那么可爱不断抱着撸,一边看到锅里炖的香肉眼泪也会忍不住地从嘴角往下流。

兔兔那么可爱,红烧更好吃。

很多人见不得的不是吃肉,而是宰杀烹饪的过程,要不怎么说君子远庖厨呢。

热度越来越大,节奏也越来越大,向玉玉发的视频并不长,内容不多。

只是大概拍了拍,并没有涉及到周毅的具体情况,这也是她的想法。

我又没有说对方是谁,我只是想着能稍微有点热度,让这次起诉受到的关注更高点。

她就是单纯认为,自己的狗被撞死了,对方绝对不可能一点责任都不承担。

热度到了现在,基本在网上,周某人在众人口中已经连杀人犯都不如了。

到处都在喊着说要人肉他。

没办法,毕竟按照向玉玉发的文章来看,他把人家的狗撞死了,还很嚣张地说自己没责任,甚至杨言你们爱上哪告上哪告。

你就说你在网上看到这样的人会不会觉得气愤。

非但气愤,还会觉得,这人这么嚣张,那是不是和当地的什么人有关系,必须得查一查。

然后很快就能拐到“拉关系,找后门”的问题,以及各种这样那样的问题上了。

著名的浩荡新闻就是这么写标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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