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初见吃饭(2 / 2)
这会还没有到晚上,警卫员和裴立戎都还没有吃饭,打听了一下路,警卫员就带着裴立戎去下馆子了,没办法,估计是知道自己儿子挑剔的性子,来之前裴景中这个司令给了警卫员不少“活动经费”。
留外人在自己家里住一晚上,程金华觉得也是得和闺女说一声 吧,不然一会万一她在家里见到了陌生人吓着了怎么办?
这会儿程金华也有一点的后悔,他刚刚应该先问闺女的意见的。
只不过程荔月她大度得很,不就留下住一晚上吗?那就住吧,这应该算是日行一善?
而且她刚刚从门缝里看了门口的那个小哥哥一眼,长得挺好看的,程荔月对于好看的事物一向都很宽容,比如小橘。
小橘这么好看这么可爱,这会儿就算它会在自己的床上尿尿,程荔月觉得自己都能原谅它。
隔壁,裴立戎和警卫员去国营饭店吃完饭之后,就跟警卫员商量,让警卫员他明天买完家具之后就回去,不用在这边陪着自己了。
裴立戎觉得自己已经可以独立了,一个人住几天也没有事情,并不需要耽误警卫员在这陪着他,而且也不习惯家里多出一个不熟悉的人。
警卫员有些为难地道:“这事得问司令,要不一会儿我们去招待所打个电话看看?”
裴立戎点了点头。
到了招待所,裴立戎就跟他爸裴景中裴司令通上了电话,然后就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电话的另一头,裴司令揉了揉太阳穴,有些无奈地说道:“你确定可以一个人住?”
“嗯,可以,你让吴叔叔回去吧,我一个人住就行了,再过几天二叔二婶也就回来了。”裴立戎道。
那边裴司令刚想继续说话,这边裴立戎就又平静地说道:“你忘记了我五岁的时候你出任务把我一个人扔到家里住了一个星期的事情了?我五岁的时候可以一个人住,现在九岁不行?”
裴司令有些理亏,讷讷道:“上次那不是在部队里吗?我当然是没有什么不放心的。”
“我住的地方领居都是二叔以后工作的厂子里的职工,也没有什么不安全的。你要是不同意,等下次打电话给妈的时候,我就要跟妈说上次你误会楚叔叔以为她在追求我妈……”
“停停停!好了,我同意了,明天让小吴帮你那边置办完家具就回来。”裴司令对自己儿子有些头疼,都好几个月的事情,这小子还记得那么清楚。
误会媳妇同事在追求媳妇,上去宣誓主权,结果发现人家是为了讨论问题,闹了个乌龙,这事要是给媳妇知道了,自己这一世英名还要不要了?
是以这会儿只能答应儿子的要求。只不过,几年前在部队,他能安心扔下儿子去出任务,也是因为部队有食堂,而且还有警卫员会过去送饭,饿不着儿子。
这会儿老二还没有在工厂那边正式入职,臭小子也没有个吃饭的地方,所以裴司令还是要跟警卫员嘱托几句的。
“你让小吴接电话。”裴司令道。
裴立戎达到了自己的目的,也就不多说什么了,把电话给了吴叔叔。
第二天,警卫员小吴在临走的时候才道:“司令交代,你一个人住可以,但是吃饭得去领居家吃,要不然司令就让我继续留在这了。”
裴立戎脸色有些难看,他就知道他爸之前答应的那么快有古怪,这会儿果然应验了。
不过他还是点了点头答应了,不然吴叔叔肯定是严格执行他爸的命令,在这陪他一直陪到二叔二婶他们来。
而裴司令这么做也是有原因的,他儿子一个人在那边住,如果不去就为邻居吃两天,就只能天天去饭店吃了。
他一个小孩天天去饭店,早晚会引起那些不怀好意的人的注意的。
就算儿子跟着他在部队操练过,但是比起人高马大的大人,力量上还会有所逊色的,人家要是想拐个小孩,还是轻而易举的。
要是媳妇从基地那边回来,儿子丢了,保管得跟他离婚不成,所以裴司令自然得谨慎一点,不委屈他儿子先去邻居家凑活几天了。
因为程金华他们家就住在隔壁,再加上又有昨天在人家那住了一晚上的经历,所以警卫员小吴率先求助了隔壁,到时候要是隔壁不同意,
他再去问问这一层别的邻居也行。
“那个您好,我想求您一件事。”警卫员小吴十分客气地说道。
程金华作为当过兵的人,天然对当兵的有好感,直接道:“您说,要是能帮忙的我一定帮。”
“事情是这样的,我今天下午就要走了,之后可不可以让小裴到您家吃几天饭,几天就行,到时候他二叔二婶就来了。”
只是吃几天饭而已,程金华还不至于不答应,只不过他怎么听着这段话信息量有些大呢?之后这几天难道就这一个孩子在这住了?而且怎么会是二叔二婶?难道不应该是爸妈吗?
“怎么是二叔二婶?他爸妈呢?”程金华没忍住问了出来。
作为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就算这会他不说,以后肯定也能知道,所以警卫员小吴也就没有瞒着,告诉了程金华:
“是这样的,小裴的爸妈忙于工作,平常都是他二叔二婶也就是你们厂即将过来上任的裴副厂长,还有老爷子带着他的,所以这会儿裴厂长调任,小裴也就跟着一起来这边了。”
程金华这会儿有些怜爱地看了看裴立戎,只觉得这孩子有些可怜,也就答应了警卫员的请求。
事实上,裴立戎的确算不上什么小可怜,虽然爸妈不在身边,但是二叔二婶对他也是当亲儿子照顾的,他一直都过得很好。
而裴立戎由二叔二婶照顾也是有原因的。
裴立戎爸妈两个,一个是司令员,经常还要出任务,而且部队的事情也是一大堆,每天都分身乏术的,根本就没有时间照顾自己的儿子,另外一个是科学家,一年有三百六十天都是呆在科研基地那边的,自然也就没有时间照顾孩子了。
裴立戎出生之后,大部分时间都是他二叔二婶照顾的。
二叔二婶两人结婚也十多年了,一直没有孩子,因为裴二婶不孕不育,这事早在裴二叔结婚之前他就知道了。
但是裴二叔裴二婶青梅竹马,裴二叔也不在意这件事情,无论如何都是要结婚的。
裴老爷子向来都是一个开明的。老大媳妇就算是结婚后,还是得一年三百六十天都待在基地里,裴老爷子也不觉得有什么,反而还让老大配合他媳妇的工作,这是为国家做贡献。
轮到老二了,就算老二媳妇不能生,老爷子也不觉得有什么,只要老二自己愿意就成,于是在问过老二以后会不会因为这事后悔,老二说了不后悔之后,老爷子就让他们结婚了。
老爷子也想得开,以后都是年轻人的天下了,他一把老骨头干预孩子们的事情做什么,就由着他们来就行了。
后来老大媳妇生了立戎这孩子,而夫妻俩平常照顾孩子的时间又少,老爷子看着老二夫妻俩又喜欢这孩子,于是平常就把这孩子交给老二夫妻俩照顾了。
说实在的,老二媳妇夫妻俩没有孩子,他们是真心把裴立戎这个侄子当成亲儿子照顾的,可以说是比孩子的亲爸亲妈都要尽职尽责,不可谓不尽心。
这会儿要调任了,原本夫妻俩还非常舍不得孩子呢,老二媳妇原本还想着让丈夫一个人去上任,自己留在京城这边继续照顾侄子。
但是还没等老二媳妇说呢,老爷子就拍板了,把孩子一起带去。
左右平常都是老二媳妇夫妻俩照顾孩子,这会儿调任也就一起带着去吧,反正也不耽误戎哥平常跟他爸妈见面,毕竟一年也就见那么几回,平常都 是打电话的,大不了到了省城那边也安个电话就成了。
老大夫妻俩也就是裴立戎的爸妈自然不会反对,毕竟平常主要照顾儿子的就是弟弟和弟妹,这会儿让他们带着孩子一起也是应该的。
事实上,裴二叔这次的调任,也有老爷子的手
笔。
原本裴二叔是可以调到京城一家工厂当副厂长的,但是老爷子却运作了一下,让他调去J省省城那边的国营钢铁厂了。
老爷子这么做也是有原因的。最近京城这边的局势越来越紧张,场面乱得很,他冷眼瞧着接下来的形势会更加严峻。
他不想让老二留在京城这边,也是怕万一老二一个不注意就趟到了浑水里,搅和进麻烦事里。
还是离开京城的好,到J省那边也清净些,而且有着京城这边的背景,只要他这个老爷子还有他哥不倒,老二在那边也不会被人欺负。
而这会儿裴立戎一个人跟着警卫员提前到了这儿,也是因为出了一点意外,就是前几天地震的那件事。
裴二叔以前的恩师老家就是地震了的那个省的,而裴二婶她的手帕交也是嫁到了那个省的,夫妻俩人都有挂心的人,最后一商量,决定一起去那边灾区看一看。
这会儿已经是在半路上的,那边也有危险,可能会有余震,夫妻俩也不可能放心带着裴立戎这个孩子过去。
于是就想按照原路把裴立戎先送回去,等他们这边的事情解决了再回去把他接过来。
只不过那样势必会耽误不少时间,裴立戎他也不想麻烦,这个年代的路都是很颠的,他一点也不想原路返回,然后再坐一次车重新出发。
最后裴二叔裴二婶又找了一个招待所打电话回去商量了一番,决定他们坐最近的一趟火车去地震灾区,警卫员继续开车把裴立戎送到J省省城那边,然后陪着裴立戎一起等他们回来。
这也就是这会儿裴立戎只跟着警卫员一起出现在这边筒子楼的原因了。
警卫员小吴在下午就走了,而裴立戎到了晚上,就开始了在程金华这个邻居家吃的第一顿饭。
警卫员小吴临走的时候,是给了程金华一把粮票肉票还有钱的,程金华本来不想收下,但是因为警卫员小吴还有裴立戎都表示不能在他家白吃白喝,他最后不得已只好收下了。
程金华手艺本来就不错,而平时他们家吃的也不差,毕竟他们夫妻俩也舍不得给闺女吃差的。
只不过这会儿呢,想着小客人远道而来,又是一个人孤单地住在隔壁,程金华就想着把晚上这顿饭做得丰盛一点,也好招待一下小客人,让他在这边第一顿家常饭吃的好一点。
所以这会儿桌上一数有五道菜,三荤两素,份量量还不少。
程荔月在下午就知道了隔壁那个长得很好看的小哥哥,晚上要到自己家来吃饭的事情,这会儿还很期待了。
吃饭的时候看着好看的人可是很下饭的,毕竟有个词叫“秀色可餐”呀!程荔月抱着小橘歪着脑袋想着。
“来吃饭吧,尝尝叔叔的手艺。对了,这是叔叔家的闺女,叫程荔月,你叫她月月妹妹就行。”程金华介绍道。
裴立戎发现,这个叔叔家的闺女,就是他下午见到的那个可爱小姑娘,而这会儿她在抱着猫昂起小脑袋看着自己,小小的一个奶团子,裴立戎很想上手捏一捏,看看到底是不是那么软。
只不过裴立戎还是很能沉得住气的,毕竟这是别人家的妹妹,他是不能上手的,于是他道:“妹妹好。”
裴立戎觉得,“妹妹”这个称呼比“月月妹妹”要更亲近,就是可惜这不是自己妹妹了。
程荔月看着这么好看地小哥哥,也笑着道:“哥哥好。”
裴立戎突然有些懊恼,妹妹叫他哥哥了,他应该给见面礼才是,可惜他身上除了一些随身带着的钱,就没有别的东西了。
他一边握拳一边想着,等下次见面,他一定会送妹妹礼物的。听说小姑娘好像都喜欢布娃娃,他可以让京城那边的孙姨
帮忙买一个寄过来,妹妹肯定喜欢。
*
很快又是五天过去了,这会儿离黄从云离开已经过了十天了。
因为不知道黄从云的落脚点,程金华也不好打电话和发电报,就只能干等着,心中难免越来越着急。
怕闺女担心,为了安抚闺女,程金华谎称道:“再过两天你妈妈就回来了,昨天她打电话回单位去,让单位的人给我们捎口信说马上就回来,让我们不要担心,前几天那边路上出了一点事情才耽搁了。”
这个虽然是程金华为了安慰闺女撒的谎,但是他还真的猜对了一点,黄从云的确是因为路上出了事,这才没有按时回来的。
只不过这路上出了事倒不是遇到什么危险或者是人出现了什么意外,而是因为地震灾区那边路况不好走,车子坏了,而一起过去的运输车也被灾区那边暂时征用了,一时之间也没有人送他们回去,只能等着后面有人返程的时候跟着一起了。
“啊!小心!”黄从云看到前面那棵树的树干要倒下,而树下正好有个人要经过,立马扑了过去,把人扑倒在一边。
被扑倒的那个人一开始还有些懵,等她爬起来看到了身后,发现有一棵大树倒下了,要不是她被人扑倒,这会儿压在树下的就是她了。
“实在是太谢谢您了,同志,您叫什么名字?这是救命之恩,您可得一定给我一个机会好好感谢您一下,不然我这心里实在过意不去。”苏万玉也就是裴二婶十分感激地说道。
黄从云摆摆手道:“不用谢我,这有什么?这会儿不管是谁我都会救的,就一下子的事情,我其实也没做什么。只是你下次走路得小心了,不要再走在树下,尽量往宽敞的地方走,这边经过了地震,不少树木的根都不稳了,很容易突然倒下。”
“一定得谢谢的,您这会儿有什么事情要帮忙都可以跟我说,这说不定我还真的就能帮上呢,请千万不要客气,您可是我的救命恩人。”说完苏万玉又看了看那棵倒下的树,那么粗一棵,刚刚要不是被救命恩人一扑,她这会儿最轻也是一个当场昏迷,能捡回一条命就不错了。
虽然这就是人家做的一件小事,但是这可是救了自己的命,苏万玉是一定要报答一番的。
黄从云看着面前这人这么恳切,想了想随口道:“那你有认识的准备要回J省的人吗?可以让他们回去的时候带我一程吗?我之前跟着来的单位的车坏了,现在一时半会也走不了。”
其实黄从云也是随口问问的,本来是不报什么希望的,但是却没有想到面前的这人却道:“同志,你这可是问对人了,我跟我丈夫本来就计划着今天回J省的,正好可以把您送回去,我们有车,到时候可以直接把您送到家里去。”
当时因为裴景中这个当大哥的不放心弟弟和弟妹两人去地震灾区这边,正好他当时也在出任务,带着部队到灾区这边抢险救人,于是就让警卫员去接弟弟和弟妹,准备到时候直接把他们送回J省。
这可是一饮一啄自有定数,善有善报,要不是黄从云她好心救了人,这会儿估计离回去的时候还早着呢。
因为车上的空间不小,再加上那些人也都是自己救命恩人的同事,爱屋及乌,苏万玉和裴景南夫妻俩就把跟着黄从云一起的主任还有同事都带了回去,一道坐在车上回J省。
“呀,你丈夫是钢铁厂的?那倒是巧了,我丈夫也是,这次就是准备过去上任的。”苏万玉有些惊喜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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