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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chapter 27(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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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治晔走后过了一段时间。

江城又下了一场雨,从瓢泼变成毛毛细雨,像柳絮一样漂浮在空中,落在路灯灯罩上,像掉下来的一层纱。

穿着黑色大衣的青年面色有些苍白,显得眼睫浓黑,他指间夹着烟,光点在夜色里明明灭灭,淡白色的烟雾被黑色的伞面挡住。

没过多久,一辆粉色的玛莎拉蒂驶了过来,傅清裹紧羊毛大衣,搓着手下了车。

“我头一回和人在雨里谈话!”她跺着脚,看见不远处傅家家里的灯光,没好气问道,“跟傅贤商量好了?”

傅斯冕把伞朝傅清那边倾斜,“没有。”

傅清脸色一变,“那我可不敢答应你,不然我哥不把我皮扒了。”

烟灰落在了青年的大衣上,被他漫不经心掸掉,“他已经退休了。”

傅清一愣,随即漂亮的眼睛里满眼的不可置信,“傅斯冕,他可是你爸,况且,北城有什么啊你非要去?那么干,那么冷,会让我的皮肤变得很粗糙的!”

“有个人。”

傅清是越发看不懂自己侄子了,阴沉冷漠,自私偏执,早些年的温和早就不知道被他抛去那个犄角旮旯里去了。

上个月突然说要去北城,但他作为家主,暂时抽不开身,便让在娱乐圈混过的傅清先去看着,消息还没来得及怎么传开,傅贤就勃然大怒。

傅清觉得倒不至于那么生气,这事儿完全可以商量,她不理解傅斯冕突然要去北城做什么,也不懂傅贤为什么要发那么大火。

而且,有个人叫什么理由?

傅清心底正发笑,恍然想起来,跟傅斯冕已经分手了的那个小孩儿好像是北城的。

她面露惊愕,“你不会是去找你前男友的吧?”

傅斯冕的眉眼在雨幕里被浇淋描绘得越加清冷精致,带着一种易碎的朦胧的美感。

“不是前男友。”他纠正道。

“我能问一下,你们为什么分手吗?”傅清哈着气,缩着脖子,“我问了傅斯雅,她说了一大堆,一句有用的都没有。”

傅斯冕沉默了一会儿,没有表现出这个话题是禁区的样子,“吵架了。”

“好吧,他叫什么名字来着?我记得傅斯雅和我说过,但是我一直没记住,周,周什么来着?”

“周时轲。”

“哦对,周时轲,他是北城的吗?怎么舍得不要你了啊?”傅清口中的舍得,是指没人可以舍得傅斯冕现在的身份,将傅家完全掌控在手里的傅斯冕,周时轲竟然也舍得?

傅斯冕握着伞柄的手微微紧了紧,他语气变得低落,“怎么不舍得?”

阿轲喜欢他,又不是喜欢他的钱。

钱留不住阿轲。

他也留不住阿轲。

“行吧,不说这个了,我们还是谈目前最主要的事情吧,”傅清跺了跺脚,骂了句该死的天气,“我帮你去北城可以,但是你父亲那边,你怎么说服他?”

“为什么要说服他?”傅斯冕眼里的淡漠一如往常,“我说了,他已经退休了。”

傅清:“......”这话好像也没毛病。

没有把握的事情,他通常不会去做。

傅清清了清嗓子,“你需要我什么时候过去?”

“明天。”

“......”

“傅斯冕,我是你姑姑,不是你员工!”傅清恨不得给自己这黑心肝的侄子两下,瞬间她看傅斯冕都不觉得怵得慌了,“傅氏娱乐在北城毫无根基,就算有资产,在过去之前还需要挑选团队,组织策划,况且,这都快过年了。”

傅清以为傅斯冕不会同意,结果对方只是想了几秒钟,就说,“那年后吧。”

“不过你要以我的名义过去。”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不过傅清无所谓,她对名利看得向来不重,她好男色。

事情几句话就谈好了,傅清准备上车离开,走之前,她欲言又止,走了几步又回身小跑回来。

“我从来不和人正经说这些话,但是傅斯冕,据我所知,你和那个周时轲十月份就分手了,现在已经快过年了,也有三四个月了吧,要是能复合,你们早复合了,要么是他来找你,要么是你去找他,可是你们到现在什么动静也没有,没有见面,没有吵架,这就是不会复合了,这不是可以和好的征兆。”至少,轻易不会和好。

“我没有不去找他。”傅斯冕为自己分辨。

“你不着急,你把他放在了最后,”傅清看着傅斯冕这副完全还没开窍的死样子急道,“从十月到现在,多久了?这个空窗期足够人家把你忘上好几遍了。”

“阿轲不会,”傅斯冕抬起眸子,“我不信他会忘了我。”

他印象里的阿轲,应该是一直跟在他身后的那个腼腆笑着叫“哥”的男生,而不是挥着高尔夫球杆一杆将人打得弯了腰的周三。

但是,周三才是真正的阿轲。

一想到这一点,傅斯冕就觉得生气,同时又无端觉得难过。

阿轲是为了讨自己喜欢所以才装得那样乖的吗?

他选择回北城做回周三,是不是因为,他不需要讨自己喜欢了?

下意识的,傅斯冕否定了这个猜测。

他眸子里含杂的冰铺天盖地,他不相信,也不愿意相信,他甚至不能接受周时轲说走就走。

只要周时轲愿意回来,想做周三,还是继续做阿轲,他都会如对方的意。

“你就犟着吧,”傅清看清傅斯冕面若冰霜的表情,似笑非笑,“你是没吃过苦头的。”

傅清被气死了,踩着高跟鞋,鞋跟将说话踩得四处飞溅,她上了车,车轮跟着也将水洼里的水绞飞,足以说明她现在有多抓狂了。

傅斯冕看着一抹粉色消失在雨幕里,他握着伞,站在原地,一步未动。

他初见周时轲的时候,印象还是挺深的,因为唐冬冬说这是来表白的人中长得最好看的一个,所以他有了印象,后边也不知道为什么,周时轲就和他身边的人打成了一片。

再表白,他也没有拒绝,望着男孩子那双热烈诚挚的眼睛,他第一次说不出拒绝的话来。

之后在一起的四年,他觉得自己也尽到了身为周时轲男朋友应尽的义务,他回应了对方的每一句我喜欢你,公布关系,见家长,他都做了。

听着耳边淅淅沥沥的雨声,傅斯冕想到以往下雨的时候,周时轲总会裹着毯子往他腿上蹭,小声抱怨“你们江城怎么天天下雨,我家那里就不”。

可现在雨下得这样大,周时轲却走了,他讨厌江城的雨,也不喜欢他了。

一种巨大的失重感由远及近的袭来,傅斯冕没有握伞的那只手在空气虚无地握了握,只有冰冷的一把空气。

他第一次真切意识到,周时轲已经回北城很久了。

-

傅斯冕回去傅家开车。

在门口的时候,门开着,里头傅斯雅打电话的声音传出来。

“你什么时候要?我去给你拿。”

“吴老师拿不到,我可说不定哦。”

傅斯冕听了一会儿,之后,他丢下伞溅起一裤腿的泥,大步走进客厅,他朝傅斯雅伸手,“电话给我。”

傅斯雅握着手机,被突然冲进来的傅斯冕吓了一跳,傅斯冕背光而立,面容处在阴影里,他面无表情,视线落在傅斯雅的手机上。

“傅斯冕?”男生的嗓音一如既往的熟悉,只不过语气变了,跟之前叫“哥”那时候的乖巧不一样,“姐姐把电话给他吧。”显得非常无所谓。

周时轲本身不想要那堆东西的,但他找时间算了一下,才知道那六年,他写下来的全部东西,几乎都在江城,如果傅斯冕拿它们去盈利,周时轲不确定自己会做出什么事情来。

在将手机接过来之前,傅斯冕在大衣上擦干净手指上的雨水,他骨节被水裹洗得惨白,显得僵硬而又不自然。

“喂。”傅斯冕的声音嘶哑,像是受伤后的野兽从喉咙发出的一声短暂的哀叫。

那头只能听见男生缓慢的呼吸声,节奏规律,纹丝不乱。

像是过去了很久,周时轲用有些恶劣的语气懒洋洋打了招呼:“嗨,别来无恙啊,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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