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 章(1 / 2)
“戏院在什么位置?”
车里,谈鹿好奇问道。
谈光意把自己知道的都说了遍。
项目是六年前谈家和另外两家公司一起谈下来的,原址是京中荒废十多年的四合院,占地面积颇大。
谈父和其余两家公司碰了个面,将这块地从私人手中买下,原本只准备建中高端国风度假酒店,后来实地考察发现四合院后面附赠的宅邸,有着民国时期残存的戏楼基底,就没拆,请人敲定图纸来复原原貌,打造成自身特色。
谈鹿若有所思:“这样呀。”
原主自从回归谈家,向来对这个弟弟横眉冷对,不屑一顾。
谈光意少有和谈鹿独自相处的时候,觉得脸上红红的,泛着不好意思的热气。
“酒店已经验收完毕,前段时间我们对里面进行了除醛,上周重新检测数值,没有异常,想住的话我们晚上可以在里面住。”
项目谈下来后,谈父除了最初来问问,后面直接丢给了谈光意,当作历练。
谈鹿目光从窗外移到他脸上,看着随着话音落地,他脸上开始翻滚加重的黑气,弯了弯眼睛:“好啊。”
“你们施工时一切正常?”谈鹿没头没尾问了句。
谈光意:“啊?”
“正常啊,动施工到完毕,都顺顺当当的。”
他还不知道谈鹿昨晚在抖抖平台做起了算命主播,但多少能猜到谈鹿的想法,他们这个圈,大半还是信点风水玄学的。
谈鹿尾音微微上挑:“这样啊。”
谈光意:“……嗯嗯。”
谈鹿侧身再看眼谈光意脸色。
刚刚说到在酒店住时,黑气扭动一二,明显因来自于此,没跟在人身后,阴气都如此浓郁,来者绝非良善辈。
这么厉害的东西,动工时竟然一点动静都没闹出来?
谈鹿有些狐疑。
车子在路上行驶了快一个小时,两人才来到酒店门口。
整体都是按照中高端星级酒店建造,造型极为典雅,白墙青瓦,推开朱红木
门后,入眼的便是一抹流动的水池,池底全部铺就黑色大理石,水流潺潺。
围墙内分别建造数栋单独的复式别墅,簇拥着最后端隐隐露出的红色檐角。
“姐,那地方就是戏楼,按原址一比一建造的。”
他们目的最初也是圈子里部分老爷子在家住不习惯,喜欢山清水秀的地修养身心,因为年纪在那,不少还是票友,是以发现有戏楼遗址时,乐了,直接找人按原样复原。
“请人住了?”
“没。”谈光意摇头,“我们还要自己先住两天,看看有没有需要调整的。”
“今晚戏楼首唱,我们先来听听。”
谈鹿看着远处鬼气冲天的戏楼,略微分神问道:“唱什么?”
谈光意掏出手机看了眼,“秦香莲,今天请的名角,求了好久才来。”
谈鹿一愣神:“…………什么?”
谈光意基本不听京剧,还以为自己说错,忙低头再确认,“……他给我发来的名字确实是秦香莲。”
谈鹿:“…………”
她没说话。
谈光意察觉到不对:“怎么了?”
谈鹿含糊了下:“…………没什么,就是晚上可能比较热闹。”
“是热闹,请了不少豪门圈少爷小姐过来捧场。”
谈鹿:“…………哦哦。”
《秦香莲》一曲是近现代才改的名字,它有更广为流传的说法,叫《铡美案》,亦或是《明公断》,主讲的是陈世美忘恩负义,为做驸马抛弃发妻,发妻前来相认,陈世美却欲杀之,幸得路中展昭相救,包拯上呈为其伸冤,不顾太后公主阻拦,用龙头铡当堂斩首陈世美的故事。
典故广为流传,乃京剧名段。
但当下演唱的《秦香莲》乃演变后,大修而成的版本之一。
此版结尾秦香莲为人所救,成功伸冤,开封府铡斩陈世美。
实际在元曲里,还有极为出名的另一版,此版里陈世美心觉秦香莲上京寻夫举动,羞杀陈氏族人,派人射杀秦香莲,秦香莲魂归地府,以冤魂之态于开封府状告陈世美。*
因为民
间中,包拯的形象是为两届判官,白日审人,夜间审鬼。
包公戏,也是最容易撞邪的剧目之一,与它相当的,是另一家喻户晓的角色,钟馗。
今晚,怕不知道要闹成什么样。
谈鹿微微垂眸,下车后,跟在谈光意身边向里走,正逢人向外接。
两方人马正面相撞。
对面人像见了鬼一般刹住脚。
谈光意:“……”
谈鹿:“……”
她向对面看去,五男一女,四个男的下意识移开目光。
谈鹿小声问谈光意:“这些——”
都她碰瓷过的?
谈光意:“……对。”
谈鹿:“…………”
她冷静缩回目光,跟在谈光意身后,把自己表现成乖巧小鹌鹑。
……她没继承到原主太多记忆,这里她哪个都不认识。
还有半小时开唱,一行人直接进了戏楼。
里面人不多,都是些来捧场的少爷小姐,还有些豪门圈里爱听戏的票友老爷子,在低声交谈些什么。
戏曲艺术对于行走在八卦前沿的少爷小姐们来说,到底是有些曲高和寡,都是来住酒店拍照,发在社交平台上给捧个人气的,没几个人心思在《秦香莲》上,小声讨论着最近豪门圈的事。
谈光意和另外六人最先走进,谈鹿跟在最后。
前者进来,氛围没有丝毫改变,除了几个招呼,示意他们来这坐。
直到谈鹿那张秾艳漂亮的脸蛋,出现在所有人面前。
太美太艳,自带闪光灯功能,勾的所有人目光下意识向她那飘。
霎时,满场寂静——
众人:“???”
众人:“!!!”
谈鹿查觉到无数目光,“…………?”
原身到底碰瓷过多少人?
【小作精来了!!和她碰瓷过的四位少爷一起出现的!】
【什么??】
r />
【我愿意称之为年度第一修罗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