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4 章 抠门小侯爷15(2 / 2)
怎么办?怎么办?
若是大理寺真的查出那两人有卖国之举,只怕连她爹都保不住她,不仅如此,说不定全家都得去吃牢饭,甚至会抄家灭族流放……
“我,我还有事,我去找娘……”
黎美云语无伦次道,慌慌张张离开了。
黎郁云冷眼看着她慌乱逃走,然后看向院子。
院子里的花开得正盛,可惜大半开得好的花都被黎美云随意摘了扔在地上。
黎郁云眼里露出可惜之色,让人将花瓣扫起来,放在花盆的泥土上面。
“化成春泥更护花啊……”她喃喃地道,“好歹也算是为你们出口恶气。”
春芽憋着气,跟着黎郁云进到房里,一脸气愤地说:“小姐,今天那两人一定是二小姐派来的!她是不是傻啊……”
都是一家子的姐妹,若是小姐的名声被败坏,二小姐以为自己就讨得了好?
黎郁云对自己这妹妹的智商也感到绝望,黎美云只继承继母的狠毒,没继承她的聪明。幸好当时未婚夫机智,将这事揽到自己身上,否则若是传出黎家姐妹自相残杀,不说黎家的姑娘们名声臭大街,单是那官迷的爹就能撕了她们,
“小姐,难道这事就这么算了?”春芽真是越想越气,只要想到她家小姐可能真的会被那纨绔轻薄、未来全毁,她就恨不得以下犯上,一巴掌朝二小姐的脸甩过去。
没见过这么蠢毒坏的东西。
黎郁云眸色极冷,“怎么可能?”她看着像是这么圣母的人吗?
“舅舅就要进京了,他那里有母亲的备份的嫁妆单子。”黎郁云意味深长地道,“我想黎夫人为了自己亲生女儿的名声,肯定愿意将母亲的嫁妆还回来的。”
未来的夫君爱钱又爱吃,她的嫁妆要多弄点,日后若是夫君想吃香的就吃香的,喝辣的就喝辣的。
春芽还是愤愤不平,那嫁妆本来就是先太太留给小姐的,归还给她家小姐是天经地义的事,咋还得用二小姐的名声来换?
黎郁云叹道:“这年头讲究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打老鼠还怕伤着玉瓶……”
否则她早就冲上去,将黎美云那张脸
打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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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说话。
倒是黎郁云很快就振作起来,“对了,小侯爷好像挺喜欢竹子的,我要不要再绣个荷包给他?或者给他做个扇坠子?”
小侯爷好像也挺喜欢扇子的,配上那如玉的容貌,真有风流倜傥之感。
春芽马上道:“扇坠子挺好的,香囊也不错。”
想起今儿江小侯爷的表现,她就高兴,欢欢喜喜地给小姐去找布和绦子。
**
此时的小侯爷正揉着被拧红的耳朵。
他娘可真是爱他,老是揪他耳朵,本来挺有福气的厚实耳垂,都给捏薄了。
“祖母,我和你说啊,今儿我在街上遇到我那未来的妻子了。”
小侯爷边说边往屋里看了看,没见着王嬷嬷,难不成是害怕看到他?这嘴碎的婆子,迟早要收拾她!
老太太笑呵呵地道:“这么巧?黎家大小姐如何呀?”
其实老太太心里也有些忐忑,她是见过黎郁云的,那样貌挺俊的,看着就讨人喜欢。但乖孙曾说只有绝世美人才配得上他,黎家大小姐虽然也俊,可离倾国倾城还有距离呢,孙儿要是不满意咋办?
长辈对黎郁云那样的相貌倒很喜欢,一看就是温柔贤良类型的,但在那些男子心中就不一样,他们更喜欢像黎家二小姐那般明媚娇艳的。
小侯爷不禁摸了摸怀里的荷包,然后不要脸地夸道:“黎家小姐真是个绝世大美人,儿子能与她结成连理,是儿子的福气!”
绝世大美人?谁啊?莫非他们说的不是同一个人?
老太太满脸迷茫,摸不着头脑,该不会是有人冒充黎家小姐吧?
被叫过来问话的青葱说道:“小侯爷,黎家小姐是长得很好看,但还谈不上绝世美人……小的知道了,小侯爷这是情人眼中出西施!”
他一再保证没人冒充黎家小姐,因为他们是亲眼看着黎家小姐进黎府的。
老太太听完青葱的描述,确定是真的黎家大小姐后,还有点不真实的感觉,所以乖孙这是对未婚妻一见钟情?
她觉得有趣,笑问道:“乖孙,你看上黎家大小姐哪里?”
“她踹人的劲儿!”小侯爷两眼放光,“那撩阴腿太帅气了!将我的心踹得砰砰跳……”
老太太顿时露出和伍氏同样的一言难尽之色。
此刻婆媳俩的心情同步了,这黎家大小姐实在太可怜,未来的丈夫不仅指望她养他,还指望她能保护他。
所以孙子的理想就是,娘子喂他吃软饭,还兼职护卫保护他?
长得帅就能想得这么美?
“子宽啊!”老太太的脸板了起来,“祖母觉得你的书写得挺好的,再去写几本吧!”
小侯爷满脸疑惑,他不想写啊。
老太太努力地憋出几声咳嗽,然后一脸虚弱地道:“祖母老啦,百年之后,想要子宽出的书当陪葬
() ,
也不需要很多,
二三十本就成……”
二三十本?
小侯爷瞠目结舌,这是想他累死的节奏啊。
老太太却不管,“我这就让知书监督你,你好好写啊,祖母等着呢!”
她听知书说了,乖孙的第二本书已经开始印刷,再过几日就能送到书铺卖,那第三本书也可以开始了。
打发孙儿离开后,老太太马上振作起来,婆媳两一起出现在库房,为黎家大姑娘挑礼物。
伍氏拿着一匹布:“这匹布很好看,听说黎家大小姐喜欢清雅的,做裙子多适合啊。”
老太太点头,问道:“还要送补药么?要是黎家小姐误会怎么办?她会不会觉得咱们嫌弃她体弱……”
伍氏委婉地道:“儿媳觉得,这补药就不用了。”
能一脚踹翻纨绔,肯定娇弱不到哪去。
这也是王嬷嬷挑拨离间失败的原因,健康的姑娘有更高的机率生下健康的孩子,那点在旁人眼里的不适宜,在这对婆媳看来,根本不是事!
老太太又道:“纸墨笔砚可以送,听说黎家大小姐挺喜欢读书的。”
“这缘分的事可真说不清,子宽先前还不想成亲的,嫌弃未来的娘子会花钱。”伍氏忍不住开始老生常谈。
谁也没想到一见钟情的事会发生在自己那抠门精的儿子身上?夫妻恩爱,这家业才能长久,等黎家小姐嫁进来,说不定很快就有下一代,到时府上就热闹了。
“郁云这么会读书,下一代的启蒙就靠她了。”
老太太说着,示意田嬷嬷到厨房,让厨娘给她做养身汤,她得好好地保重自己的身体,还得帮忙带曾孙呢。
得了老太太的准话,知书就像拿了尚方宝剑,一副监工的晚娘嘴脸,得意洋洋地道:“小侯爷,您看奴婢对您多好,不需要您动手写,只需要你张嘴说说话就成。”
这可不关她的事,她奉的可是老太太的命令。
小侯爷的嘴唇都在抖,他的嘴巴想发出不工作宣言,一个话本,他得费多少口水啊?
他试着建议:“知书啊,其实呢,你偶尔也可以去学学蔷蔷和柔柔的。”
比如说她们不用学就会的咸鱼的本领。
知书暗忖,她才没这么傻呢,学她们?等着被你扫地出门吗?
面上却笑得很温柔:“小侯爷,别再磨蹭了,您看第三本书想出什么内容呢?美食还是破案……”
小侯爷的头都大了:“我还没灵感,你让我想想该写什么。”
说完,小侯爷就像挺尸般瘫在躺椅上,喝着茶、吃着点心,然后闭目养神思考。
思考着思考着,他开始打起了呼噜。
知书拿出毯子为小侯爷盖上,不疾不徐地坐下来,掏出本书,书名很直接:《柯导破案录》。
她翻开第一页,看了很久很久。
知书虽然爱读书,但从来不觉得自己是才女,即使小侯爷和杨世子都夸她遣词造句比很多书生还
要好。她听后心里固然高兴,
但从不敢骄傲自满,
因为她再怎么会读书,都只是个婢女,没有人身自由的丫鬟。
她也从来不敢以读书人自居,不敢有什么不切实际的野望,即使她知道小侯爷抠归抠,对身边的人很好,比如说那本《京城美食》让青葱赚得盆满钵满。
以前,她偶尔还会想,她帮小侯爷润色文章,大概她的待遇和青葱差不多吧,一大笔足以让她离开定远侯府后、也能生活得很好的银子,直到她看到话本序页上的字。
【此文由江子宽口述,宋知书并杨清泉润色编辑成稿。】
知书虽然没那么在乎金钱,但她第一次知道,原来她很在乎名声。
看到这行字,她的眼泪突然就流下来了。
抠门精的小侯爷,竟然是世上最理解她的人。
原来她一直妄想着受人尊敬,而非一生都顶着丫鬟的名头。
知书伸出手指,轻轻地抚过自己的名字,忍不住轻声骂道:“……笨蛋,居然将杨世子的名字放最后,你也不怕他生气,名字居然屈居在一个丫鬟后面。”
她想,如果自己这么说,小侯爷肯定会理直气地说:“大部分由你润色的,杨世子修改的就这么一点,当然是你的名字在前面。”
窗边的躺椅上,小侯爷睡得很香,当他闭上眼睛时,那白皙俊俏的脸庞多了几分稚气,是很多少女会轻易喜欢的模样。
听说他这次出门遇上未婚妻,并且对她一见钟情。
真好啊,她衷心希望小侯爷能一生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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